餐饮业的餐具不属于固定资产,应该记入低值易耗品科目。 1、购进时 借: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月末摊销时 借:营业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全部
不用的,可以记入低植易耗品全部
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与原内资、外资税法界定的固定资产相比,上述条款取消了资产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限制,这主要是考虑到与现行会计准则上的变化相适应,以便于企业会计和税务上的统一,也考虑到原来固定资产价值2000元以上的认定标准,需要根据实践上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条例如果直接限定2000元的最低标准,反而容易机械化。 因此目前对于固定资产的界定未作价值上的限制。全部
答: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缴纳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详情>>
答:入低值易耗品就可以了。 可以采用五五摊销,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如何摊销,要看企业自身的管理需求。详情>>
答:1、餐饮业现在是定税。不存在税务查账的问题。你可以用白条验收单做帐。2、如果面临税务检查,你只有到超市购买蔬菜。或者让出售方想办法开具发票就可以了。详情>>
答:详情>>
答: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