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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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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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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29 12:5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第一至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吕***

    2019-03-29 12:56:13

其他答案

    2019-03-29 12:52:47
  • 除与生产产品无关的如摩托车,小轿车等消费性固定资产和福利性开支取得的进项发票。

    壹***

    2019-03-29 12:52:47

  • 2019-03-29 12:36:18
  •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8号)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列举的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外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允许抵扣。
      第十条所列举内容,二楼已说清楚了。 。

    杨***

    2019-03-29 12: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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