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摔伤 老板不理不睬 我该怎么办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问:我是农民工,在上海工地干了四个多月,当时和老板谈好230元一天,现在
答:老板你认识吗?是熟人好说,不是熟人的话得留心。有的老板也是没得钱,上面不给钱的嘛。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