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印刷品范畴
哪些属于印刷品范畴
在我国邮政业务中,印刷品的内涵曾经几度发生变化,总体来说,是经历了:“宽——窄——较宽”这样三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印刷品的准寄范围基本上沿袭中华邮政时期的规定,什么广告、宣传材料都可以作为印刷品交寄,还包括稿件。
到了80-90年代,印刷品的准寄范围就变得很狭窄了。
在1991年版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印刷品的范围:“第十七条:印刷品准寄经省级及以上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印有统一书号、证号或中国标准书号(ISBN)、国内统一刊号(CN)的书籍、报纸、期刊、教材和图书目录。”
一直到近几年,印刷品的准寄范围才又重新放宽。
内部刊物、宣传材料、讲义等都又可以作为印刷品交寄了。但是,手写稿件、邮资封片等还是需
要作为信函交寄。
印刷品适用范围:
各种书籍、报纸、期刊、教材、目录、征订单及各种印刷、打印、复印的图文资料等可按印刷
品收寄。
印刷品内准予附寄内件清单和收、寄件人地址、姓名的纸条。
问:有关平邮如果很久都没有收到平邮寄过来的东西(台历),我去邮局该怎么问呢?说平邮有没有到还是说平邮寄的东西有没有到呢?有时候邮局的人会问你是不是印刷品,台历是印刷品吗?
答:平邮收不到,不能查询,只能自认倒霉。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