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免税货物销售额在电子报税系统的哪里录?
体现免税货物销售额在电子报税系统的哪里录入
广东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享受暂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将其免税销售额填列在申报表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对应栏次,相应的免税额填列在第15栏“小微企业免税额”(第15栏=第7栏×征收率3%)对应栏次。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第2栏和第3栏是第1栏填列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补充说明。
答: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凭票计算销项税额,要开具普通发票,都要按照17%的税率和价款(不含增值税),无论开何种发票。3。2,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