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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支气管哮喘不能用吗啡治疗?
吗啡 - 注意事项1、连续使用可成瘾,需慎用。 2、婴儿及哺乳妇女忌用,临产妇女禁用(因可经乳腺排出及分布至胎盘,可抑制新生儿及婴儿呼吸)。 3、可引起眩晕、呕吐及便秘等不良反应。 4、慢性阻塞性肺疾患、支气管哮喘、肺原性心脏病禁用;急性左心衰竭晚期并出现呼吸衰竭时忌用。5、颅内高压、颅脑损伤等病人禁用。6、肝功能减退者忌用。 7、胆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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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啡 - 注意事项1、连续使用可成瘾,需慎用。 2、婴儿及哺乳妇女忌用,临产妇女禁用(因可经乳腺排出及分布至胎盘,可抑制新生儿及婴儿呼吸)。 3、可引起眩晕、呕吐及便秘等不良反应。 4、慢性阻塞性肺疾患、支气管哮喘、肺原性心脏病禁用;急性左心衰竭晚期并出现呼吸衰竭时忌用。5、颅内高压、颅脑损伤等病人禁用。6、肝功能减退者忌用。 7、胆绞痛、肾绞痛需与阿托品合用,单用本品反而加剧疼痛。 8、在疼痛原因未明确前,忌用本品,以防掩盖症状,贻误诊治。 9、对呼吸抑制的程度与使用吗啡的剂量并行,过大剂量可致急性吗啡中毒病人出现昏睡、呼吸减慢、瞳孔缩小针尖样,进而可致呼吸麻痹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