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滞纳金
税款滞纳金(营业外支出)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税法规定,对于税款的滞纳金、罚金、罚款不能在税前扣除。 所得税法规定,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税款滞纳金(营业外支出)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不能在税前扣除
答: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 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滞纳金是行政强 制执行中执行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