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会计中的固定资产成本摊销问题怎么办?
工业会计中的固定资产成本摊销问题怎么办?
在建工程在未转入固定资产前所发生的材料、人工费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项工程时所发生的费用一次性全计入这个工程项目。多个工程项目,能够分清是哪个项目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分不清项目时,可以在在建工程项目下设一个明细项目,归集所有发生的费用,在工程完工时,在按在建工程项目金额进行分摊,这是比较简单易行的办法。
,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税务规定: 根据{2000]84号文件 第二十五条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因此,财务对使用年限没有作限制性的规定,当然你根据第十六条的规定和你企业的实际情况既可以选择20年也可以选择30年甚至更长。 目前,税务上规定: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对于财务和税务上规定的不一致。你只要按照财务会计核算就可以了。
只不过是同税务规定不一致,你单位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就可以了。如果你的会计和税法水平比较高,你也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税务规定,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工时,,,比例摊销###你是讲的折旧费用的摊销方法吧? 折旧费用记入制造费用后,可以采用与其他制造费用相同或相似的方法,也可以单独采用机械工时、产量、生产工时、定额等作为标准进行分摊。
答:基本上没什么区别,如果一定要说有区别,可以这样说,工业企业用于直接生产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要归集到制造费用最终归集到生产成本,非直接生产用的固定资产是直接计入管理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