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办初中继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招收学生。
《实施意见》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
2、2017年本市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3.2017年本市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4、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ju住证》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5、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或者3所民办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