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税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还是记应交税费
你能举实例细说明下吗?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外购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比如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生产卷烟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则要记入委托加工的成本当中.
答:因为消费税是在生产企业对外销售的时候缴纳消费税的,所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的时候,不能记入成本,因为连续生产出成品销售的时候还要再交一次消费税,所以,这里放到应交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