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因某些原因,警方要我提供在医院看病的发票,先可以向某人拿回钱. 但我06年10月至07年2月底的发票全失了,3月份的发票警方说金额太少不能证明. 我只有医院"病历薄"能打清单吗?( 1 我问过收钱工作人员,她说无发票号不能打. 2 她说我无住过院不能打) 烦请大家帮帮手教教我吧!对我来说得重要呀!!!!1
如果你能提供你的详细的发票信息,医院是可以找到的.因为在正规的医院药费和住院费是电子打印,他有两联,一个给你,一个保存,你的丢失了,但医院的不见得同时丢失,所以建议你尽量提供详细信息,并在相关医院找个熟人帮你查找一下,医院是不能把存根给你的,但你可以全部复印,这是允许的,前提还是你要找个熟人,不然不是重要案件,医院没人愿意给你提供这项免费服务.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