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定义中的“日常活动”如何理解?
是指企业经常发生的活动吗?但其他业务收入如何解释呢?我记得原会计资格考试书《中级会计实务》中对此有相应解释。但苦于身边没有此书,麻烦哪位帮忙翻一下解释一下!先谢了!!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这是在“企业会计准则14”中有明确的规定,既然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那肯定也包括了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在内的所有经济业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根据收入的定义,收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例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即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相区分,因为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入利得。 2。 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
例如,企业销售商品,应当收到现金或者有权在未来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但是在实务中,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3。 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
例如,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也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
《中级实务》中指出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答:会计中的日常活动,是指企业发生的各种经济交易行为、内部管理行为、以及生产制造产品发生的作业行为、纳税行为等等。 例如:购买材料、销售货物、搬运原料、成品入仓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