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请问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当月税金当月计提,即: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显然以前会计的处理不太合适。 根据配比原则收入与其成本应在相对应的科目中反应,你们的维修服务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正确的,但与之对应的科目其他业务支出应记录与取得此收入相关的全部成本支出,所以你们由于取得了此项收入的税金及费用等还是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比较合适。
如果你们没有采用新的会计准则,还是这样做: 1。在提供服务后产生的收入的分录是: 借:现金 1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 2。月底计提其他业务收入的税金时做的分录是: 借:其他业务支出 55。5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50 应交税金--城建税 3。
5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 1。5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0。5 楼上的和你题目中的分录都不平啊,其实不管准则怎么变其实核算原则是大同小异的做分录还是要和以前的记录保证一贯性,不必过于求新,其实不管准则怎么变其实核算原则是大同小异的,首先要保证数字的正确是最基本的,毕竟不管是实务还是考试数字错了做会计的脸上都挂不住。
新准则在这一块的核算没什么大的变化,主要是科目的名字换了,其他业务支出改成了其他业务成本,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成了应交税费,其他照做就是了。个人认为这两处改得好极了,早就恨不得自己改了,起码做账时可以少写不少字,呵呵。
投资者投资: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股本”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如果贵企业实行旧制度。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开始经营的第一期,将长期待摊费用一次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贵企业实行新准则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其他就可以正常核算了。主营业务收入(一般纳税人)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旧制度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答:显然以前会计的处理不太合适。 根据配比原则收入与其成本应在相对应的科目中反应,你们的维修服务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正确的,但与之对应的科目其他业务支出应记录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