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药,妊娠期应注意避免服用活血破气、滑利攻下、芳香渗透、大热有毒的中药,如桃仁、红花、三棱、 莪术、泽兰、甘遂、大戟、芫花、附子、肉桂、巴豆、朱砂、麝香等药物。西药方面,避免使用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药物,如激素类药物;解热镇痛药,如安乃近;非那西丁;抗生素类药,如四环素、链霉素和卡那 霉素;抗肿瘤药等。对于西药还应了解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分类。A级:在设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在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药物对胎儿产 生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该类药物对胎儿的 影响甚微。孕妇可以使用。B级: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 不良影响。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设对照的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孕妇须谨慎使用。C级: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无设对 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尚未对妊娠妇女及动物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D级: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 绝对有益(例如用该药物来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用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方可使用。X级: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用药的经验表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 而且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无益,因此禁用于妊娠或可能怀孕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