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职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的退职费收入,属于与其任职、受雇活动有关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应在取得的当月按"T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退职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的,可视为其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人,并以原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标准,划分为若干月份的工资、薪金收人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税额。按上述方法划分超过6个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按6个月平均划分计算。个人取得全部退职费收人的应纳税款,应由其原雇主在支付退职费时负责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人国库。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十一条规定,在异地从事建 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单位,应在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