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的会计如何核算 ?
工程物资的会计如何核算 ?
⑴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⑵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物资发生减值准备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⑶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 ②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 ③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领用或处置工程物资时,应结转已计提的工程物资减值准备,借记本科目(减值准备),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④工程完工,将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和器具交付生产使用时,借记“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涉及增值税的,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对外出售的,应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⑷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 [例]甲企业自建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6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102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70 000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工程人员应计工资200 000元,支付的其他费用40 0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702 000 贷:银行存款 702 000 (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702 000 贷:工程物资 702 000 (3)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确定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为: 借:在建工程 87 000 贷:库存商品 7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4)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2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0 000 (5)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4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40 000 (6)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成本为:702 000+87 000+200 000+40 000=1029 000(元) 借:固定资产 1029 000 贷:在建工程 1029 000。
答:厂房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厂房建设完工后,在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购买窖炉设备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