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现金流量法与股东现金流量法的定义分别是什么呢?
实体现金流量法与股东现金流量法的定义分别是什么呢?
实体现金流量法是以企业实体为背景,确定项目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用加权平均成本为折现率评价项目可行性的方法。股东现金流量法则是以股东为背景,确定项目对股东现金流量的影响,用股东要求的报酬率为折现率评价项目的方法。任何一个利用了负债筹集部分资金的公司投资项目都可以通过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评估同一项目的可行性。即站在公司实体的角度和站在股东角度,虽然从原理上讲两种角度评价的结论没有性质上的差异,但却常常使理财人员混淆其在应用上的差异,并因此而得出错误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