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税务处理的公告》(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26号)等文件规定,纳税人税前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且亏损年度的亏损额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 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需同时报送由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 构出具的针对亏损年度的专项报告。因此,企业以前年度亏损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在办理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需同时报送由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 的针对亏损年度的专项报告。全部
答: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亏损可以在以后五年内进行弥补; 2.比如:2007年亏100万,那么企业可以在08\09\00\11/12,这五年中盈利中弥...详情>>
答:5万中有2万可以用于弥补亏损,因为2010年已经弥补了8万了 不需要会计分录,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附表中有一个专门填弥补亏损的表,填了税务认可就行 ...详情>>
答:是否需要中介鉴证报告要看你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的具体汇算清缴办法。 发一个其他地方的参考: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