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有什么特点?
旅游业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有什么特点?
接团社的营业收入是由组团社按拨款标准及规定,拨付的综合服务费、城市间交通费、加项服务费、全程陪同费等。拨付的款项对组团社来说是构成营业成本的一部分,对接团社来说则是营业收入。为核算接团社的经营成果,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无论款项是否已收到,应以向有关组团社发出“拨款单”的时间和金额作为计算本期营业收入的依据,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实际收到组团社的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答:1、旅游业代定机票属于代理服务业,代理服收入在会计上属于提供劳务收入,在税法上属于代理服务业,应按代理服务业交纳营业税,税率5%。 2、代订机票部分收入,应作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