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31号)第二条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行为可按照财税〔2009〕9号文件 第二条第(二)项关于纳税人销售旧货规定,按简易办法依照4% 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经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等有 关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在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 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生将融资租赁的设备收回并销售给第三 方的行为。” 因此,融资租赁企业收回融资租赁设备,再销售给第三方 时,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全部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 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详情>>
答:1、这个应该交税。根据(2008)170号文件与(2009)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固定资产,应按以下步骤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对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旧固...详情>>
答:一般纳税人最好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税率是17%,但是可以抵扣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