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的规 定: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 纳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 函发[ 1995] 110号)明确规定:土地增值税仅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对 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不征税。全部
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依法被征 用后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土地不得转让。如要自行转让是 一种违法行为。对这种违法行为应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来处理,而不应纳人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法规并未限制转让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人的行为不缴土 地增值税。因此,我们理解转让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也应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 增值额和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详情>>
答:1.增值不超过50%的部分,按30%; 2.50%~100%的部分,40%; 3.超过100%~200%的部分,50% 4.超过200%的部分,60%, 不过,...详情>>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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