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是否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发票是否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修改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国务院于2010年12月2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并将于2011年2月1曰起实施。因此,自2011年2月1日起,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得再加盖财务专用章。
答:发票专用章上面是有开票单位的全称的,然后下面有发票专用章几个字。所以看到这个章就知道开票单位是谁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