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证只有土地证,是不能办理继承的.因为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必须办理完房证后,才能办理继承.
没有房证只有土地证,是不能办理继承的.因为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必须办理完房证后,才能办理继承.收起
1、由于现行土地法等一些原因,对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不发放《房屋所有权证》,所以也就谈不到不动产的转移(继承)登记。 2、村民的民事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比如继承关系。可以去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利的确认,在法律上是空白,因为我们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法律仅限城市。所以请咨询贵村的领导吧。
1、由于现行土地法等一些原因,对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不发放《房屋所有权证》,所以也就谈不到不动产的转移(继承)登记。 2、村民的民事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比如继承关系。可以去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利的确认,在法律上是空白,因为我们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法律仅限城市。所以请咨询贵村的领导吧。收起
到大队即可办理。 因为农村土地是“宅基地”,产权归集体所有,但是个人可以使用和继承。 只要有土地证(或地契)就可以,地上建筑物只要不超过宅基地的批准范围那么是可以翻盖的,所以不颁发房屋产权证
到大队即可办理。 因为农村土地是“宅基地”,产权归集体所有,但是个人可以使用和继承。 只要有土地证(或地契)就可以,地上建筑物只要不超过宅基地的批准范围那么是可以翻盖的,所以不颁发房屋产权证收起
1、先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了解开发商的资质、信誉以及实力:从网上可以了解; 3、了解项目的背景:可以从类似业主论坛等等了解。 4、如果是二手房,那就了解中介机构的信誉、实力、规模以及房屋的产权状况等等
发展商是否具备交房,是根据其建造的楼宇完工以后,是否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验房合格证书,如果无此证就不能交房.别外要看入住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如水电\电梯等,包括公共走廊,走道是否具备使用的条件.如果些条件不具备,即使开发商想交房,你也可以不接房吗,现在有的发展商粗制滥造,又急于交房的很多,此事要小心为好.
其实找一些老一点的中介公司就可以了,你找的是新中介。如首佳、中房、中联置广等。
哇!好诱人的价格啊,你在哪个城市?我也去你们那里买房子算了
我是河北的,去年购房也遇到延期,刚开始还抱有幻想,现在赔偿几乎是不可能的,交钥匙时,还收各种各样不合理的杂费,告到物价局也不管用。还没验收,就让你签房子全部合格,否则不给钥匙。结果房子一开始就漏雨,我们家还不是顶楼,只是楼头外墙面漏雨,上个月下雨就接了满满两盆水。报修到现在一年多了,一次都不给维修。房管局、电台媒体都找遍了,还是不给修。 我不是一个很能忍的人,但现实不得不让我灰心!
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或者说总建筑面积,包括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总的用地面积)之比,计算公式为: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100% 例如:总用地面积10000平米,总建筑面积18000平米,则建筑容积率就是1.8 。 一般来说,高层住宅容积率不一概超过5,多层住宅不应该超过3,但是有些项目因为成本原因做不到。
根据政策,你的孩子可以继续上学,买你房子的孩子必须要等你孩子毕业后才可以入学。
距离国道近了可要认真的考察一下,路上的汽车噪音在晚上非常吵,最好晚上有机会去亲自体验一下,看自己能不能忍受!不过100米应该影响不大了!跟人认为不存在什么风水问题,都是自己吓自己的!
八达路周边治安比较乱,买房要考虑安全问题。
钱江花园可能比较近。不过钱塘江路好像不短啊。你搞清楚位置再说。戴戈庄,开发区一中附近都是钱塘江路。钱塘江路与太行山路还有交叉路口呢。我现在在开发区,不过我是青岛的,回头找个当地人给你问问。13792496233是我的号。你发个信息给我,主要是留个号码。这样我问好了发信息给你。
和平大路 附近交通比较方便 还可以 有供暖 物业一般
如果中介不让你见到业主最后过不了户那么不仅仅是退还定金,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一家正规操作的中介,那么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让你见到房产证以及业主本人,如果对方不提供或者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让你见业主,很可能中间有差价。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