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选举权?
什么是选举权?
选举权是选举人依照一定的选举规则参加或不参加选举活动,选举或不选举自己的代表和各级领导人的权利。一般包括以下四种权利: (1) 提名权。即选举人有向选举大会推荐候选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改变候选人名单的权利。 (2) 咨询权。即选举人有权就候选人的情况向选举大会提出咨询,选举大会的工作机构有义务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不得故意隐瞒。 (3) 选择权。选举人在选举中,对于大会或有关机关已经确定的候选人,有按自己的独立意思表示赞成(同意)、不赞成(不同意) 或另选他人的权利,选举人还有自愿放弃自己的选择权即弃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强迫选举人行使或放弃选举权。 (4) 监督权。选举人对选举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讨论通过权,对选举全过程是否符合该次选举公布并获通过的选举方法有监督权,有权通过选择自己信任的人员作为选举监票人员实施自己的监督权等。
答: 选举权是指我国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