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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买断后的补偿费交不交个人说得税?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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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买断后的补偿费交不交个人说得税?怎么交?

工龄买断后的补偿费交不交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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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7-27 15:28:32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的规定,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六、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

    p***

    2006-07-27 15:28:32

其他答案

    2006-07-27 14:56:27
  • 买断工龄后的补偿费不交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如下: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1***

    2006-07-27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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