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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岛的主权是中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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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岛的主权是中国的吗?

历史上琉球群岛的主权一直都是中国的!可却被美国转借给了日本,我们国家为什么从来不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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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7-08 08:14:50
      日本觊觎东海是因为它自认为领有琉球群岛,自认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小岛是它的“固有领土”!大错特错了! 
      古代琉球国的疆域北起奄美大岛,东到喜界岛,南止波照间岛,西界与那国岛,在百年前日本武力吞并前,事中国500年余,是事实上的父子国,用中国的年号,使用中国的汉字。
      由于清廷的积弱,1875年,日军武力占领琉球群岛,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废除中国年号,改为日本明治年号。虽然大清软弱无能,但在琉球主权问题上始终坚持其为中国所有,没有让步。   1880年9月迫于日本的压力,按日本的二分法(而非清廷的三分法)草签分界条约,包括宫古、石横、八重山群岛在内的先岛群岛属于中国。
      但清庭拒不签此约,这就意味着中国不仅拥有南琉球的主权,而且仍然拥有琉球北部的主权----此后,日本干脆装聋作哑,即不再提归还先岛群岛,也不再提条约签署一事,继续窃居着中国领土至今…… 所以,从法理上说,琉求群岛至今仍然属于中国。   近来,日本更是积极插手中国的台湾事务,鼓噪台湾独立,表面上大力鼓噪着东海划界,处心积虑地深藏着琉球群岛问题,想把琉球群岛在法理上属于中国的事实淡化,让中国永远也不要想起琉球群岛属于中国。
      那么我们就应该把台湾事务和琉球群岛捆绑在一起解决。   琉球要求独立的呼声在近十年再度高涨起来,在琉球的书店里,醒目的琉球历史书中印着:“琉球曾是中国的附属国,我们不是日本人”。美国在1972年只是把琉球和钓鱼岛的管理权一并“转给”了日本,但未触及主权问题。
      残弱的清廷从来都没有承认琉球归属日本,现在的中国就更不能放弃。而且,靠近台湾约五十海里的先岛群岛(南琉球),即使是在日本政府强权压制清政府二分琉球时,日本自己也承认是中国的领土,理当首先归还中国,至于北部琉球问题,在适当的时间,应由琉球人民自主投票决定其归属。
         从上述事实看,琉球群岛主权在中国,东海就是中国的内海,那么何来东海的划界?东海划界纯粹是个伪命题,日本政府是在痴人说梦!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首先应该解决的事务恰恰是琉球的归还问题。如果日本坐下来和中国先谈这个问题那才是合理的。其他的,如需划界,应该是以奄美大岛和吐嘎喇列岛之间的界限,东海整个是中国大陆的延伸线,日本你操个什么心。
         以下两条摘自《中日论坛》   有消息称:美日双方在华盛顿会谈后发表的联合声明中,把台湾海峡问题列为美日“共同战略”,在地区和国际间正引起密切关注。日本企图通过与美国加强军事同盟关系,实现其遏制中国崛起的长期战略。日本对台湾独立运动的支持,从长期暗中的心照不宣,在***分子的诳语中,正式走到前台。
         有作者在新加坡《联合早报》撰文指出:“鸦片战争以来,华夏积弱日久,数十年来只知诉诸‘台湾自古是中国领土’,而未采取正当的手段以攻为守,应积极挑战,因为日本所掠夺的琉球决非其‘固有领土’,正因为忘记了琉球的历史,才会在台海问题与日本讨价还价的路越走越窄,最终的结果仍然可能被迫诉诸军事手段。
      如今日本已经公开表态:一旦台湾有事,届时将作为中国的对立一方卷入冲突,那么二战后日本领有并无国际法基础的琉球群岛归属问题,也应该成为这一冲突中的国际议题。   既然日本依靠美国不惜与现在的中国叫板,为了台湾,战争早晚不能避免,政府和民间应充分理解日本在东海划界问题上表面上的强硬态度和心理上忐忑不安的阴影,为了更好的充分应对所谓的东海划界,我们应该把琉球群岛的归属问题和东海划界一事联系起来,一战而全部解决之。
      琉球群岛是中国的藩属国历史有证,而且日本的历史记载也印证了其一钓鱼列岛属于中国,其二琉球群岛不属于日本。1768年,林子平在其《三国通览图说》中,把琉球与日本、中国区分别着色表示,而琉球是中国的藩属国!因为日本人怕中国再提琉球,希望我们永远把琉球的历史抛到爪哇国去,那我们有什么可怕的,不是你的你要也没用!这是日本的心病!既然它可以和俄罗斯谈北方四岛,和韩国谈独岛,和中国谈钓鱼岛等等,为什么中国不能向它收回琉球群岛,难道我们就应该抛开与琉球的历史渊源而和着日本的舞曲在子无虚有的东海划界上来和日本共舞吗?   (附史料:1945年,日本二战失败投降,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据此日本必须放弃“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其中理所应当包括琉球。
      但战后琉球被美军“托管”了起来,1970年美国又将琉球的“施政权”私自转给日本,使日本再度窃据琉球。尽管如此,美国也自知理亏,因此宣称转移的是“施政权”,从而回避了主权问题。时至今日,日本占据琉球依然没有任何法理上的基础,既不能由武力攫取而获得琉球的主权,也不能由美国的私相授受而获得琉球的主权,更不用说依《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日本也早已不能继续霸占琉球了。
      既然日本不拥有琉球主权,那么以琉球为基点来划分中日两国的海域从根本上说就是非法的,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更谈不上什么“中间线”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解决琉球问题之前,东海问题根本就是一个假问题。 。

    中***

    2006-07-08 08:14:50

其他答案

    2006-07-09 13:01:54
  • 很简单
    目前中国要采取,不惹别人,发展自己的计划
    所以没提那个岛
    但当中国真正强大后,那个岛当然中国会找日本要的哦~
    

    为***

    2006-07-09 13:01:54

  • 2006-07-08 11:19:42
  • 哎,没办法,猪圈已成尾大不掉之势,白条猪年出栏万条,生态危机啊,绝对的生态危机~~~

    l***

    2006-07-08 11:19:42

  • 2006-07-08 09:55:29
  • 坚决要求收回,
    但是岛上现在住的都是日本猪!!!郁闷!!

    v***

    2006-07-08 09:55:29

  • 2006-07-08 09:40:56
  •   日本所谓的冲绳县,是日本经济最不发达的地区,是地理上琉球群岛,是历史上流球王国领土的大部而非全部。历史上的琉球曾经是中国的藩属国,而并非独立的国家,类似于高丽,其王室由中央政府册封后行使行政权。琉球王国的文化深受汉文化的影响,至今仍表现明显。
       最早在史书上关于琉球的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原与琉球的商贸发展、人民往来已十分活跃。朝廷曾派出大臣朱宽劝说琉球王进贡臣服隋帝。另一记载是十四世纪,明太祖年间中国的又一鼎盛时期,琉球王正式向朝廷进贡,接受中国保护和册封,派出大量学生学习吸收中原的文明文化,和朝鲜、越南、缅甸、西藏一样成为中国的附属国,即西方tributary的概念,它不同于近代西方colony殖民地,但类似于中古欧洲农业文明和奥匈帝国时期的“进贡国”或中世纪罗马教皇统治下的states withinstates(国中之国)的概念。
      所以,西方在文化上是不难理解这一现象的,西方原则上视之为一个国家。这样一直过了两百多年,到了一六零二年,日本的萨摩藩侯就象当时的日本海盗(倭寇)偷袭中国沿海一样,武力胁迫琉球归为藩属,在遭到反抗后,于一六零九年派岛津家久,率兵攻入琉球,俘虏琉球王,派兵监督琉球内政四十五年。
      一六五四年琉球王终于摆脱了萨摩藩的控制,感念中国的厚道皇恩,主动遣使臣到中国请求册封。当时的大清康熙皇帝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二年进贡一次。此后又是二百多年,尚质王朝贡不绝,采用中国年号,沿用汉唐文化,称中国为父国,他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西方父子国(Affiliated、affiliation)。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近代,欧洲列强开始远征亚洲。 明洪武五年(元宣光二年;中山尚察度二十三年;1372年)正月,太祖朱元璋“命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告其国,其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载入朝,贡方物。帝喜,赐《大统历》及文绮、纱罗有差”。于是,中山行明年号。
       明洪武十一年(元宣光八年,1378年),尚承察度称山南王,奉明正朔。 明洪武十五年(元天元四年,1382年),尚怕尼芝称山北王,亦奉明正朔。 明洪武十六年(元天元五年,1383年),赐尚察度、尚承察度镀金银印。 明洪武十八年(元天元七年,1385年),赐尚怕尼芝镀金银印。
      明与琉球三国的宗藩关系确立。 明永乐十四年(1416年),尚思绍灭尚攀安知,山北亡。 明宣德四年(1429年)或稍后,尚巴志灭尚他鲁每,山南亡。中山统一琉球群岛。 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尚育薨,世子尚泰监国。 清同治五年(1866年),穆宗爱新觉罗·载淳封尚泰为王。
       清光绪元年(日本明治八年,1875年),尚泰被迫改奉日本正朔。 日本明治九年(清光绪二年,1876年),“日本屯兵琉球”(《清史稿·邦交志》)。 日本明治十二年(清光绪五年,1879年),日本灭琉球,“夷为冲绳县,虏中山王尚泰及世子而还。
      总理衙门以灭我籓属诘日本,日人拒焉”(《清史稿·琉球传》)。 清光绪六年(日本明治十三年,1880年),德宗爱新觉罗·载??命北洋大臣李鸿章统筹全局。据《清史稿·琉球传》,李鸿章奏言:“琉球原部三十六岛,北部九岛、中部十一岛、南部十六岛,而周回不及三百里。
      北部中有八岛早属日本,仅存一岛。去年日本废灭琉球,中国叠次理论,又有美前总统格兰忒从中排解,始有割岛分隶之说,此时尚未知南岛之枯瘠也。本年日本人竹添进一来津谒见,称其政府之意拟以北岛、中岛归日本,南岛归中国。又议改前约。臣以琉球初废之时,中国体统攸关,不能不亟与理论。
      今则俄事方殷,势难兼顾。且日人要索多端,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暂从缓议。因传询在京之琉球官尚德宏,始知中岛物产较多,南岛贫瘠僻隘,不能自立。而琉球王及其世子,日本又不肯释还。適接出使大臣何如璋来书,复称询访琉球国王,谓‘如宫古、八重山小岛另立三子,不止吾家不原,阖国臣民亦断断不服。
      南岛地瘠产微,向隶中山,政令由土人自主。今欲举以畀琉球,琉球人反不敢受,我之办法亦穷’等语。臣思中国以存琉球宗社为重,本非利其土地。今得南岛以封琉球,而琉球不原,势不能不派员管理。既蹈义始利终之嫌,且以有用之兵饷,守瓯脱不毛之地,劳费正自无穷。
      而道里辽远,实有孤危之虑,若惮其劳费而弃之不守,適坠人狡谋。且恐西人踞之,经营垦辟,扼我太平洋咽喉,亦非中国之利。是不议改约,而仅分我以南岛,犹恐进退两难,致贻后悔。今之议改前约,傥能竟释琉球国王,畀以中、南两岛,复为一国,其利害尚足相抵,或可勉强允许。
      不然,彼享其利,我受其害,且并失我内地之利,窃所不取也。臣愚以为日本议结琉球之案,暂宜缓允。”由是琉球遂亡。 1945年 二次大战后期,美国进攻琉球本岛,日军强迫琉球人跳崖自杀,或干脆直接杀死以减少山洞中缺少食物的压力,又或因为说琉球语而被认为是间谍惨遭杀害。
      战争使琉球人口减少四分之一。 1945~1972年美军占领时期,美国在琉球实行异化政策。 1947年4月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属于中国的琉球群岛和钓鱼台交给美国“托管”。 曾有传闻蒋委员长在开罗会议期间拒绝收回琉球,事实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受美国人启发匆忙在领土主张清单上加上了琉球,但因证据不充分最终由美国托管。
      新中国为改善中日关系建立反美联盟,支持日本收回北方四岛和冲绳,美国就坡下驴把琉球给了日本。 1970年美日背着中国签定《美日旧金山和约》,拿中国的领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施政权”转给小日本。但这遭到土地的主人琉球人的群起反对,他们“聚哭于闹市”。
       至于琉球是不是中国的领土,仁者见仁,个人的观点不同、考据的角度不同、依赖的法理不同、所处历史时期的不同、国际外交环境的不同,其结论也不同。简单地反问一下:你能说朝鲜半岛是中国领土吗;你能说西藏不是中国领土吗?!。

    喜***

    2006-07-08 09:40:56

  • 2006-07-08 01:43:56
  • 应该收回来,都是我国的.
    

    I***

    2006-07-08 01:43:56

  • 2006-07-08 01:38:06
  •   是的~~~
    琉球群岛的主权理论上是应该属于中国。现在应该算是日本托管。 
    根据《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补充规定,日本应将金、马、彭、台、琉球诸岛归还中国。
    自明朝洪武初年开 始,琉球就为中国的附属国,定期向朝廷进贡,奉中国正朔,使用中国年号。
      琉球国王都要得到中国皇帝的册封才 获得合法地位,若未及册封,则只是权宜“署国”,而不敢称王。而中国皇帝也颁旨称“琉球国世守臣节,忠荩可 嘉”,屡屡赏赐匾额和财物。日本一直觊觎琉球,明万历年间就派兵劫掠过琉球,清光绪年间乘清政府无暇自顾之 时以武力吞并了琉球,改为冲绳县。
      当时琉球国王曾秘密派员赴北京求援,清政府也以“灭藩属”向日本提出抗议 。 作为琉球的宗主国,清政府虽然腐败软弱,无力出兵,但却从未承认日本对琉球的吞并。日本一再企图跟清 政府签订划分琉球的条约,也都没有得逞。此后历届中国政府也都没有与日本签署过有关琉球的条约。
      1945年 ,日本二战失败投降,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据此日本必须放弃“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 所有土地”,其中理所应当包括琉球。但战后琉球被美军“托管”了起来,1970年美国又将琉球的“施政权” 私自转给日本,使日本再度窃据琉球。
      
      尽管如此,美国也自知理亏,因此宣称转移的是“施政权”,从而回避了主 权问题。时至今日,日本占据琉球依然没有任何法理上的基础,既不能由武力攫取而获得琉球的主权,也不能由美 国的私相授受而获得琉球的主权,更不用说依《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日本也早已不能继续霸占琉球了。

    向***

    2006-07-08 01: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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