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税法这张供应商开的收据可以作为支出入账吗?
供应商开给我司增值税票含税金额10000元,要求从银行支付9000元,现金支付1000,并开出1000收据一张,据税法这张供应商开的收据可以作为支出入账吗?
不可以。银行和现金的两笔正好10000元,和增值税票含税金额10000元相同。收据可在应收应付科目中使用。
可以: 1、借:原材料8547。01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52。99 贷:应付帐款10000 2、借:应付帐款1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 贷:现金1000
可以入帐的,对方单位已经开来10000元的增票(含税),现在9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1000元用现金支付,这尽是一种支付方式。 退一步讲企业银行存款不足用现金支付未尚不可。 在这里收据只是对方确认已经收到货款的书面证明,并非作为发票使用。
可以的。 1.受到发票: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进项税) 贷:应付帐款(供应商****) 2.银行付款: 借:应付帐款 (供应商****) 9000 贷:银行存款 9000 3.收到收据:借:应付帐款 (供应商****) 1000 贷:现金 1000 相信我,没错的!
不可以。 税法是不认收据的(除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只认正规发票。 1、你单位的支出是银行和现金共10000元,相应地,收到增值税票含税金额10000元。按税法规定你支出入帐的票据已齐了。 2、收据1000元是你支付现金的凭据。
不可以作为支出入账,购材料按规定只能走公司基本账户。所以1000元现金只能挂在账上,不能用收据冲销。
答:看你们公司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如果是小规模借:库存商品 贷:现金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