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肝素:最常用的抗凝药物,其抗凝作用主要是通过增加抗凝血酶m ( at m)的活性, 抑制血栓形成。肝素起效快,半衰期短,在体内作用稳定。但有下列情况时肝素用量应减 小至20 ml/h:2周内做过手术者;2周内有脑卒中者;血小板计数< 100 x 109/L;有出血倾 向者。
(2) 低分子肝素:低分子肝素较肝素有很多优越性,由于它主要针对Xa因子,因此它 在抗凝的同时,出血的危险性大大降低。其良好的组织吸收性、长半衰期,使用方法变得简 单,用药次数也较肝素减少。由于低分子肝素使用较肝素安全,因此目前其在临床上应用 越来越多,并有逐渐替代肝素的趋势。
(3) 华法林:华法林作为口服抗凝药在临床上已得到长期应用,作为口服制剂,华法林 成为门诊抗凝治疗的首选药物。华法林在体内起效慢,一般在服药2〜3日后开始起效,因 此临床上常同时将它与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一起使用,待华法林达到治疗作用时,停用肝 素或低分子肝素。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病人华法林的用药时间一般至少2个月,如有肺栓 塞史,华法林用药时间可延长至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