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有条件的外来工为什么得不到当地政府给于的支持?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这是国五条里面的,请问我们有条件的外来工为什么得不到当地政府给于的支持?这种住房保障应该去哪个部门咨询???
您好,2013年,我市出台了《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穗府办〔2013〕3号),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主要做法:一是积极鼓励政府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委会集中配套建设集体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二是市、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公共租赁住房,解决部分异地务工人员住房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在年底前制订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市住房保障办目前正牵头会同各职能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异地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广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敬请耐心等待有关细则的出台。
答: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穗府办...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