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就利于社会的稳定吗?
中央马上将公布二胎政策。我和爱人都是是再婚家庭,在各自的上一段婚姻里面都有小孩,但是我们这种情况在贵州省因政策不允许这种新的夫妻关系生孩子,没有了孩子这种纽带关系,请问这样就利于社会的稳定吗?本来再婚就不易,还连这点权利都没有。没有孩子的家庭再怎样都是不完整的。这种情况我查询了在其他省份再婚夫妻婚前各有一个子女或者再婚夫妻婚前各有一个子女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例如湖南省、广东省、安徽省等)。请考虑再婚的家庭,只要双方再婚后没有生育孩子,且单独方只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应允许他们再生一个孩子。请不要设卡,让再婚单独家庭平等享受单独二胎生育政策。再婚家庭里的独生子女一方也应该有单独二孩的权利,再婚家庭也是合法组织的家庭,既然是一夫一妻的社会,把前任所生的孩子算在现任头上不合理。我们贵州省能不能这样规定,请省人大和主管部门能认真考虑一下这个情况!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具体生育政策规定待国家明确后依法实施。贵州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答:你好,全国都是统一的,河北也不例外,是这样的,所谓2胎,1胎不是指一对夫妻生育几胎,而是指出夫妻两人一起共生育过几次。也就是夫妻是合并计算的。如果某方生育过一次...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