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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拆迁补尝

关于广州市拆迁补尝

1.我是2001年2月与“广州市志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请问拆迁人(甲方)每月补尝被拆迁人(乙方)的临迁费,应按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算,还是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算?
2.合同上写明:甲方应于2005年9月30日前回迁,否则甲方应按每超期一天赔尝“穗常发[1997]42号文第50条”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请问有《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穗常发[1997]42号文)吗?谢谢!

全部答案

  •   [1] 要看协议中的具体规定,无具体规定的原则上为双方商议解决。 [2、3]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穗常发[1997]42号文)是存在的。 其中第50条的内容如下: 第五十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日起,拆迁人应当增加延期补助费。
      对自行临时安排过渡住处的,拆迁人必须按原临时安置补助费的300%付给; 由拆迁人提供过渡安置房的,拆迁人必须按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 200%付给。 ************************ 补充: 我的理解,每超期一天,拆迁人应按照每平方米60元或40元(根据具体安置情况而定)赔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1年6月13日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全部

      [1] 要看协议中的具体规定,无具体规定的原则上为双方商议解决。 [2、3]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穗常发[1997]42号文)是存在的。 其中第50条的内容如下: 第五十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日起,拆迁人应当增加延期补助费。
      对自行临时安排过渡住处的,拆迁人必须按原临时安置补助费的300%付给; 由拆迁人提供过渡安置房的,拆迁人必须按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 200%付给。 ************************ 补充: 我的理解,每超期一天,拆迁人应按照每平方米60元或40元(根据具体安置情况而定)赔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1年6月13日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但是《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穗常发[1997]42号文)并没有废止,只不过两者中互相抵触的条款以前者为准。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穗常发[1997]42号文)全文见 。收起

    蓝***

    2005-10-08 14:02:19

  • 国家政策给的就多了,可是地方的官僚是不会给老百姓那么多的好处的.

    国家政策给的就多了,可是地方的官僚是不会给老百姓那么多的好处的.收起

    勇***

    2005-10-08 16:51:23

  • 我们是每平方2000块的,怎么你那么便宜啊

    我们是每平方2000块的,怎么你那么便宜啊收起

    我***

    2005-10-08 16:14:32

  • 这个对你有帮助 这个有卖的 还有这

    这个对你有帮助 这个有卖的 还有这 收起

    黑***

    2005-10-08 14:15:05

  • 回答者:飞虎上坡 甲方应按使用面积补偿乙方。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在没有经双方协商变更前,按原合同条款各自履行自已的权力和义务。因此,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穗常发[1997]42号文件有,你可到市拆迁办查询。

    回答者:飞虎上坡 甲方应按使用面积补偿乙方。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在没有经双方协商变更前,按原合同条款各自履行自已的权力和义务。因此,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穗常发[1997]42号文件有,你可到市拆迁办查询。收起

    飞***

    2005-10-08 14:08:34

看房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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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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