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交房的问题
请教各位律师,房子是2005年底交房,但开发商因内部问题,房子要2006年底才交,故业主要求退房。现把合同内违约责任列出来: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到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7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发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房子总价170000,期房,首付40000,按揭130000,保险费及其它3500,从2004年3月供(22个月),分30年。月供将近800元。 问题1:按合同的话,退房时,开发商付的违约金的总价应是173500*3%=5205, 不退的话按日只有50元,以下是电脑计算公式: 原月还款额: 810.78元 原最后还款期: 2034年2月 已还款总额: 17837.07元 已还利息额: 15033.46元 该月一次还款额: 127871.8元 下月起月还款额: 0元 节省利息支出: 146170.42元 新的最后还款期: 2006年1月 按此结果。总价130000,我还要还银行127871.8, 实际上还了17837.07 .损失的15708.87开发商用违约金也不能弥补. 不知道这部分开发商承担吗,如果协商不成? 问题2:付给开发商的总价是不是除违约金外,还应按活期利息计息?
律师来了,合同条款和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基本一致。
首先提醒一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合同的撤销权应当在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自发生合同可以被解除的一年时效内,你如果想退房还是尽早。
合同法同时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你可就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而不是预期损失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你没弄清楚的地方在于你是向银行借款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房屋价款,如果退房(解除合同的话),按揭(贷款抵押合同)已会解除,不会再存在你继续为所退的房产支付贷款利息一说。
你的第二个问题有语病,不知所云,只好猜猜。是指开发商支付给你活期利息吗?你支付的房屋总价是不变的,是合同上约定的价格;你通过贷款全部付清的话就是你现金支付的房款加上贷款金额,不能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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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了,合同条款和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基本一致。
首先提醒一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合同的撤销权应当在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自发生合同可以被解除的一年时效内,你如果想退房还是尽早。
合同法同时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你可就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而不是预期损失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你没弄清楚的地方在于你是向银行借款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房屋价款,如果退房(解除合同的话),按揭(贷款抵押合同)已会解除,不会再存在你继续为所退的房产支付贷款利息一说。
你的第二个问题有语病,不知所云,只好猜猜。是指开发商支付给你活期利息吗?你支付的房屋总价是不变的,是合同上约定的价格;你通过贷款全部付清的话就是你现金支付的房款加上贷款金额,不能计算利息。
当然,你要是问到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不应当存在支付给你利息一说,退一步说现在司法审理都是以流动贷款利率计算,不计活期。
我本人建议你还是等着,不要退房。现在房产价格不明,至少不会大跌,以后升值有望。同时,你还可以在拿到房后立即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要求,延后一年的万分之三也不少了。收起
退房不现实,要违约金,及贷款利息。
退房不现实,要违约金,及贷款利息。收起
合同上对开发商违约时的退房办法,已写得很请清楚,按合同办你就要吃亏了.在订合同时考虑不周,这是一个严重教训.
合同上对开发商违约时的退房办法,已写得很请清楚,按合同办你就要吃亏了.在订合同时考虑不周,这是一个严重教训.收起
这些东西很烦的.我看都不懂看,总觉得供了很久的房还是有那么多钱没给我都好想知道.明白.
这些东西很烦的.我看都不懂看,总觉得供了很久的房还是有那么多钱没给我都好想知道.明白.收起
按合同办
按合同办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房子是你的女友的。无论钱是谁付的。看看你的女友是什么人吧 如果你没看错人,你还有机会哦!
如你所说.你的房子已经退了,但在退房之前你的住房贷款是否就已经批下来了?你开始还住房贷款了吗?如果贷款已经批了,他们确实是要留作档案的,不可能退还给你的,如果没有开始还贷款,但是已经批了,也是要不回来的,除非没批.
建议你在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中加上一条,(付首付款当天甲方产权证由乙方暂为保管),这样的话稳妥些。
建议你在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中加上一条,(付首付款当天甲方产权证由乙方暂为保管),这样的话稳妥些。
如果你现在没有交契税,印花税那,那就问一下能否改底.如果能改的话.费用一般为你总房价款的2%一般是二万左右就能搞定. 如果办了房产证在转让的话,你要交5.5%的营业税,1%的个人所得税,还要交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这样你的成本就增加了.
还是从公证处着手,问清楚所有需要的材料,实在无法提供的材料再问清楚怎么办,总归有解决的渠道,总不能因为合同遗失就不能卖房了。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还有一个途径,找到那个公证员。一般都是一对一服务,最多两个。约出来,给点好处,1000块就能搞定,公证员会有办法的。
放在银行没什么问题的.而且对你以后在批贷也是有利的.因为银行已经明确告诉你的贷款资格已经通过了.以后在批贷的时候他们会调档的.这样你下回办的时候更方便过.而且银行有权利为客户的资料保密.
关键是你的房子是否已经竣工交房?如果尚未竣工就不急于交纳契税,因为即使交纳也无法拿到房产证。关键是合同务必要到当地房管局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这是不动产合同的特殊性。此时房子才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的第一页加盖房产部门的明章,合同的封面加盖钢印。 同时,房产部门的网上系统可以查看得到。
如果开发商说谎就是他还不具备网上签约的手续。 登录本地的房产交易网,有本楼的信息就可以网签,不用担心,否则开发商就是没有能力和你签合同。
我认为没有风险,因为业主买的是一手楼盘.你只要去开发商咨询一下,问是否可以改底,如果说能改底单的话.只要你和业主去开发商那里从签一下买卖合同就行.然后你从新做按揭.开发商有办法撤回上一个业主的买卖合同的.
现在的合同都是网上签约,打印出来后一式三份,业主,开发商,房管所各一份。只要你能在网上看到你的签约信息就什么事都没了。
想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最有效的方法就是: 1 去公证处公正,公证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而不是房产公证. 从公证即日起,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全部属于你保管,你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2 房产证签发的那天,你和原房主一起去办理,当然该房屋的户主就是你本人.也就是说即日起该房屋与原房主再无任何的关系.
这种房子如果说在表面上是不能做的.但如果私下里做也是可以的.我想是整套手续全做的你的.然后按照拆迁手续你去和开发商签合同的. 你首先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钱款都要在和开发商签完合同后给付业主. 但如果房东非要定金的话.你可以给付一万定金.但一定要写清违约责任.做产证不签房口到是没什么问题.但以后一定会签的. 你最好还是去开发商那问一下.但有的开发商会说改不了.而且你一定要在中介那里一定要把整套手续怎么办的都打听清楚.而且你要看一下这个中介的注册资金是多少.够不够你房款的.不行的话.你把房款打到这个中介上.叫中介承担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逾期交房违约赔偿里"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中的已付房款指的是? 答:已付房款指的是你的首付,银行贷款,就是目前为止你已付给房产开发商的所有房款(包括你自己支付和银行贷款部分)
你好:你直接花三千元通过中介公司就可以办理所以手续.他们那有正规的合同.可以签一份三方的合同,还有交给国家的合同都是正规的文本.我在链家工作,有什么想咨询的你可以给我打电话.我的电话:86051771您可以通过我们办理一些权证方面的手续,自己省去很多麻烦和风险.
开发商一般收更名费是不固定的/.一个开发商有一个收费标准.而且有的开发商还不会给你开这笔更名费的票据.有可能会给个收据.这一般是没有办法的.我想问的是你现在和开发商的合同都签完了吗?如果说都签完了合同的话.就和卖方没有什么关系了.你就等开发商交房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