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地点由供方或需方哪方设定
按规定签约地就是签订合同的地点,但现在一般都没有这么做,大都是写上帝方的地址。 不过现在可以说签约地已经没有用了。因为写签约地主要是用于打官司时,能在对自己有利的地点进行诉讼。不过现在这一条已经没有用了,到时看管辖权主要看合同履行地。现在一般做为弱势方,写这一条时,都不管他签约地,关键是需要在条款里写上一条:由起诉方法院管辖,这样对自己就有利,客户也不能提出什么异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答:问题在于双方的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交货的时间,如果需方到期拒绝收货,就是合同违约行为了,供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需方履行合同,收取应收的货物或赔偿供方的经济损失,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