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在移动公司是否可随意查看别人的电话
本人没有犯罪前科与嫌疑,因想夫妻感情不和.要求离婚.单位邻怀疑我有外遇而要查看我的电话记录.
有外遇又不是刑事案件,公安局要察看个人隐私也是要打证明的,既然你没犯罪,没被立案,公安当然不能看你的私人资料! 单位就更不用说了.
当然不能随意查看。 通信是人们互通音信、保持联系而进行社会交往的一种形式,是公民的一项正常社会活动,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宪法》外,《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邮政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有关于个人通信隐私的相应规定。
单位是不具备这种权利的,另外,公安部门有权利查电话,但也必须通过合法的程序才可以,并不是想查就查的。而且,离婚的官司除非对方能举证,否则没有公安部门什么事情的。
单位没有这个权利
答:不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只针对未成年人,对于前科影响出国的,不能申请封存。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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