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某企业第一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500000元,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第二年发生坏账损失8000元,其中甲厂3000元,乙厂5000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800000元;第三年已核销的上年乙厂应收账款5000元又收回,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900000元。(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第一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1500000*5%) 借:管理费用75000 贷:坏账准备75000 第二年发生坏账 借:坏账准备8000 贷:应收账款-甲厂3000 贷:应收账款-乙厂5000 第二年年末调整坏账准备(1800000*5*-75000+8000) 借:管理费用23000 贷:坏账准备23000 第三年收回已核销的坏账 借:应收账款-乙厂5000 贷:坏账准备5000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应收账款-乙厂5000 第三年年末不需调整坏账准备 (第二年末90000+第三年收回5000=年末余额为95000) (第三年年末1900000*5%=95000)两者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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