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发票和抵扣联?
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还有抵扣联是销售方开具的,有没有可能会是购货方开具?开具专用发票的时候是不是一起开具抵扣联的?普通发票是不是只有一联没有抵扣联的?认证的时候拿的是绿色的抵扣联认证么?我有点糊涂了,希望大家耐心给我解释下。谢谢。
1、一般纳税人单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是销售方开具的,购货方不能开具。 3、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因此,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抵扣联,普通发票没有抵扣联。 4、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后,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现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分三联和四联: 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 蓝色 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 棕色 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第三联 绿色 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