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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可以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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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可以注销吗

因为没年检,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而国地税已经一年多没有报税(没有发生任何业务,之前也没有欠税),现在想把国地税登记证注销了可以吗?
听说要交罚款,请问大概要交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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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7-19 21:19:27
      一、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原件。
       2、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需填写的申请表格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3、办理流程 (1)纯国税户应在国税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纯地税户应在地税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国地税共管户应分别向国、地税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办理的先后顺序如下:企业所得税属国税管辖的纳税人应先办理地税注销登记,后办理国税注销登记;企业所得税属地税管辖的纳税人应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办理地税注销登记;国地税共管户中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办理地税注销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3)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 (6)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7)税务人员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虽然你单位没有发生业务,但是,不按时进行纳税申报(零申报),肯定要被罚款的。 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另外,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z***

    2012-07-19 21:19:27

其他答案

    2012-07-31 11:26:55
  • 你先去税务变非正常,说白了就是交罚款,最多2000,变成正常以后,要按时零申报,然后开始注销税务,税务注销完,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注销工商。

    1***

    2012-07-31 11:26:55

  • 2012-07-30 10:34:39
  • 不行,按照要求开户时是先工商后税务,注销时必须先税务再工商。你工商都非法,税务肯定不能给正常关闭,必须先把工商转正常后再走手续。

    G***

    2012-07-30 10:34:39

  • 2012-07-19 20:57:35
  • 要去税务师事务所出一个税务注销的清算报告,拿到税务,补交相关税费,才能真正算是注销。 至于罚款要2000元,情节严重的要交2000至1万元

    2***

    2012-07-19 20: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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