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乡约?
什么是乡约?
乡约是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以相互协助救济为目的的一种制度。是通过乡民受约、自约和互约来保障乡土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和共同进步。最 早可以追溯到周代。《周礼•地官•族师》曰:“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 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中国最早的成文乡里自治制度,可能是北宋学者吕大钧、吕大临等几兄弟于神宗熙宁九年制定的“吕氏乡约”(原名“蓝田公约”)。这个乡约的四大宗旨,是使邻里乡人能“德业相劝,过失 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明代,朝廷大力提倡和推广乡约,《南赣乡约》应运而生,影响最广,其为民众自动的乡村组织。明代发展的一套以乡约、保 甲、社学、社仓为整体性的乡治系统,到了清代被弃而不用。明清以来汉人和 满人推行的乡治和制定的乡约,大多明文化,不少带有官主官治传统,即按照封建礼义的道德规范,对民众进行教育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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