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扫扫盲。二战中重巡和轻巡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如果是在火炮鱼雷时代,按照华盛顿条约和一般概念,巡洋舰吨位为10000吨以下,主炮口径在203毫米以下(包括203毫米);其中155毫米及以下的为轻巡洋舰,以上的为重巡洋舰。巡洋舰拥有较强的远洋作战能力,续航能力好,火炮威力仅次于战列舰。大多安装有鱼雷和舰载飞机,对于日本海军这样比较寒酸的,甚至将重巡洋舰视为主力舰使用。
驱逐舰则火炮口径一般在4英寸到5英寸之间,特殊的如德国2战著名的Z级采用了150毫米主炮;普遍安装鱼雷,以火炮和鱼雷为主要攻击武器。由于吨位限制,一般不配备水上飞机(美国曾经改装了少量载机驱逐舰用于护航)。 在导弹时代,由于大口径主炮在飞机和导弹的冲击下,逐渐丧失了主战兵器的作用,因此已经不能用主炮口径来区分战舰(目前的主流“大口径”舰炮为127/130mm,不少驱逐舰甚至更小,例如英国的114毫米舰炮)。
驱逐舰目前吨位也逐渐提升,甚至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巡洋舰,譬如日本的金刚改已经达到万吨的级别。驱逐舰实际上已经成为远洋水面舰队的主力,是除了航母之外最具威力的水面战舰之一。因此,巡洋舰和驱逐舰的区分也将逐渐湮灭,合为一体。
最好分的方法是,重巡带水上侦察机,轻巡不带。
这个,应该从吨位和火炮装备上。 CL是6英寸口径级别的主炮,12门以下。 CA是8英寸级别及其相近的口径,10门以下。 吨位上,以一万吨为界,CA吨位不能大于一万吨,当然,日本和美国的CA有不少是超重的,德国的欧根亲王最重。 CL是8000吨以下,后期还有突破一万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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