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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还是东南亚金融中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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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还是东南亚金融中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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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02 19:29:05
  •   恐怖、危机、国际金融中心:不争之争
     
      北京:不再扭捏 
      “这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一份报告,引起这么大的反响。”10月27日,在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的会议室里,本想保持低调的王力博士,在记者极力请求下终开“金口”。
      他说的“一份报告”,指的是花了半年多的时间作出的《首都金融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实际上,不是这份报告的反响出乎他们的预料,而是他们的研究结论让外界出乎意料:北京不仅应该而且完全有能力成为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   尽管这个结论在他们的研究中似乎是不需要怎么证明的未来事实,但事实上他们成了说出北京真心话的始作俑者。   “要想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起码首先是国内的金融中心,北京当然是无可争议的中国的金融中心,依此推理,制定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战略也就自然而然。
      ”王力觉得这根本就没有什么大惊小怪,似乎本来就该如此。   或许真是“大音稀声”。此前有关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说法确实闻所未闻。“是以不争,所以不去。”因为是不用争辩的事实,北京一直就不认为这是个问题,但也因此让外界人士误会,“北京凭什么要建国际金融中心?”   实际上,北京构成“三北经济中心”(西北、华北、东北)的态势日显。
      而且,据统计,2002年,北京有两个数字超过了上海,接近了发达国家大城市的水平。一是第三产业占北京GDP的比重达到61%;二是金融业产值达485亿,占GDP的比重为15。5%,居全国首位。可以说,金融业在北京经济中的地位正变得举足轻重。   走出王力的办公室所在的平安大厦,环顾四周,北京金融街作为全国金融业指挥总部、管理中心和政策源地的态势可谓“不怒而威”。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工商银行总行、中国银行总行、建设银行总行、中国人保总公司等在内的530家国内金融机构、知名企业近在咫尺。而区域内企业管理的资产已达到13万亿元,控制了全国90%的信贷资金和65%的保费资金运作。与此同时,全国超过80%的金融机构的业务总部和研发中心也都在北京。
      “事实上北京已经是中国的金融指挥和管理中心、信息和研发中心,资金调控和清算中心,债券发行和交易中心,当然是中国的金融中心。”这是北京的“外地人”都不得不承认的现实。   而与金融街遥相呼应的朝阳区CBD(中央商务区)则集中了80%的来京外资银行。
      目前,已入驻的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及办事机构达150多家,并集中了200家中外律师、会计师、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以金融产业为龙头,金融保险证券、咨询中介、IT通讯等产业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另外,全球82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119家研发机构中,近乎半数在北京,而全球500强企业中293家在北京设有区域总部级机构。
      加上无数的驻华机构和使馆商会,以及逐渐形成的如韩国、日本等外籍人士聚集居住村落,北京的国际大都市氛围带来的“国际金融中心”势头已很明显。   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定位,北京金融业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发展环境与经济发展要求明显不相适应,与上海等城市相比,差距正在加大。
      不少金融机构的总部选择了迁出北京。最早的全国10家基金公司,有8家选择过北京,可如今只剩下一家。2001年,还出现了4大基金管理公司集体出逃。“在金融环境上,北京和上海整整差了10年。”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功伟感叹。   据有关专家研究发现,北京在历史上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兴衰直接与中国的国力的兴衰相关。
      事实上,北京在历史上也曾扮演“国际金融中心”角色数百年。自1279年忽必烈定都北京开始,北京就成为了中外金融汇兑和贸易的中心。到明朝时,北京各大票号的银票也曾畅行于东南亚各地。   即使在清朝,“康乾盛世”的繁华也曾让北京俯视世界各地。而真正导致北京在世界,乃至中国经济体系中退隐,走出金融汇兑中心历史舞台的是1840年鸦片战争的硝烟。
      《南京条约》规定的五口通商使上海等地在“洋泾浜”经济和中国早期民族资本主义的推动下,日益确立了在中国的经济地位。自此以后,北京日益隐没在经济发展阴影的背后,远离了经济和金融的氛围。北京开始走入“政治文化”定位论的桎梏。   “这不是要不要能不能建的问题,而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我们只是帮助发现了这个规律而已。
      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历史如此,中国的金融中心形成历史也如此,加上我国已经加入世贸(WTO),尤其是北京申办到2008年奥运,这一切机遇和挑战都使北京不得不使其经济职能有个明确的说法。我们不可能凭空去提出一个口号式概念。”王力解释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与此不谋而合。
      “北京要不要、能不能建国际金融中心,已经没必要争论,北京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本身已经为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   北京WTO事务中心研究部主任姚秋根博士指出,“提出和明确这一战略,应该说完全是基于北京的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作出的必然选择。
      ”有关业内人士评价特华的这一工作时认为,对北京的金融业发展来说,可谓是“画龙点睛”,或者是“揭去了面纱”而已。   那么,这与10年前就提出要建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是否造成重复,一国能否出现两个金融中心呢?   上海:已成定局?   “上海过去是金融中心,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今后仍要这样搞。
      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1991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视察上海的一句话,从此播下了上海成就“国际金融中心”梦想的种子。邓小平说的过去,是新中国成立前,上海就已经是全国最大的金融中心,而且是远东国际金融中心。据1946年6月的统计数字,上海银行和钱庄的存款额度占到全国的43。
      5%。   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早在1984年就曾指出,上海在1930年代是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和贸易中心,如今把这两个牌子丢了,是个大失策。1994年,上海市提出要形成外滩金融一条街,并明确自己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位。十年来,国家优先发展金融的优惠政策蜂拥至上海。
         自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要在2010年把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以来,上海目前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同业拆借市场、外汇交易市场、票据贴现市场、证券和保险市场,是国内外资金融机构最集中的地方,其金融人才和技术优势(包括信息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同时,上海的住房抵押市场、商品期货市场、白银市场(甚至黄金市场)等也已经成为全国最规范的交易中心。上海作为国内金融中心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作为金融中心,北京有金融决策优势,但缺乏金融市场,而上海正好相反。上海的优势是具有一个比较完备的金融市场,包括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外汇交易所、黄金交易所等。
      而工行票据部、中行数据信息中心、建行信用卡部、华夏银行信用卡部已经搬迁到上海,其它三大国有商业银行把信用卡部相继搬迁到上海也传言四起。此外,在加入WTO的最后协议里,首批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的城市名单中,上海也榜上有名。   为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市针对金融企业税收、金融人才购房等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加上较高的市场自由度和宽松的环境,上海在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进入、对外开放逐渐显露出其独特的优势。   站在亚洲第一高楼金茂大厦楼顶的旋转餐厅,极目四望,与金融相关的一座座大楼和一个个广场鳞次栉比。黄浦江两岸,外滩金融街和对面浦东的陆家嘴金融服务区烘托出的“国际金融中心”的轮廓已清晰可见。
      据统计,目前,外资银行已经有70多家进驻上海,其中30多家开展了人民币业务。而上海打出的“总部经济”牌也引诱得跨国公司和国际大佬一时扎堆云集。   有业内人士指出,上海堪称中国的“经济首都”,是无可争议的中国的经济中心,既如此,打造国际金融中心也理所当然。
      但和2020年把上海建设成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相比,现在仍是刚刚打开概念之门。   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在任上海市市长时曾提出,上海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道路上,首先要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其次要以高科技支撑金融业,推动金融信息化;第三,全面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探索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加快组建中外合资的货币经济公司最后也要协助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建设上海金融安全区。
      由此可见,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之路还要走上相当长的一段。   但无论如何,上海在华东地区,尤其是长三角经济带,依托江浙雄厚的资金产业优势已经成为事实的区域金融中心。   而在与北京的比较上,“绝不等于否定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目标,也不是要与上海争资源、争项目。
      在建设金融中心方面,北京与上海是优势互补、各有侧重的。”王力如是来区别二者的差异,“一个国家可以有一个以上的国际金融中心,因为国际金融中心是分层次的”,因此对于中国来说,“完全可以拥有两个以上的国际性金融中心”。   如果这样,一直是中国改革前沿又是不少“上海经济亮点实验室”的深圳,也曾梦想过“国际金融中心”,是否也有可能成为“一个以上”中的一个呢?   深圳:难言之隐   尽管王力认为他们作的只是一份研究报告而已,但还是引起了包括上海和深圳市政府的注意。
      就在记者采访王力期间,一个自称是深圳市驻京办事处的人士打来电话,主动要借看这份报告。   对于“国际金融中心”之争,北京可谓“踌躇满志”,攻势凌厉,上海则是一副“舍我其谁”的派头,而金融地位边缘化的深圳只能作“壁上观”?实际上,深圳既非“冷眼旁观”,也非“攻”“守”,与北京、上海的心态完全不同。
         首先,由于金融在全国战略格局中的地位下降,深圳的金融业已经没有足够的分量来参与这次“争辩”。   北京是中国的金融决策与管制中心。而自国家提出把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以来,上海作为国内金融中心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而深圳呢?自1998年以来,深圳人民银行首先降格,随后主板市场暂停IPO(首次公开发行),而期待甚殷的创业板一拖再拖,再加上一度执全国牛耳的期货交易所被撤并、外汇交易所与黄金交易所先后在上海开业,深圳在与上海的竞争中已经“伤痕”累累。
      其次,深圳金融面临的是一个多种性质的竞争格局,形势较北京、上海更为复杂,因为深圳在珠三角地区还与广州、香港产生竞争。   如果说深圳卷入同北京、上海的“全国金融中心”之争是勉为其难,那么深圳同广州的竞争却是不由自主。在1990年代以前,广州作为广东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曾经毫无异议的是华南的金融中心,但在1990年代初和中期,珠江三角洲各中小城市,譬如东莞、顺德等市凭借灵活的制度,发展迅猛,相比之下,广州的发展速度慢了,造成凝聚力下降。
      而此时,深圳市作为特区,有政策优势且毗邻香港,经济实力迅猛上升,地位很快崛起。特别是深圳证交所成立之后,由于有证券交易市场支撑,深圳一时成为华南甚至全国的金融重镇,并由此产生了深圳会否取代广州的问题。而近几年来珠三角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广州经济发展迅速,经济辐射能力增强,而深圳则因主板停发新股、创业板迟迟未开的影响而落后,导致华南金融中心这个话题再度摆上桌面。
         然而,对于深圳来说,可怕的不是竞争,而是国内普遍存在的对深圳的不理解甚至轻视的“成见”。   首先是对深圳金融的历史地位与作用不能正确看待。评论深圳的金融成就时,多数人都认为这是“特殊政策”的功劳,但他们没有想到过深圳试验的这些东西在其他地区却是难以成功的。
      例如,期货业刚开始在上海搞就不成功,而后来在深圳成功了,最后撤并至上海。不但金融业,其他领域也有例可循。可见,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上,深圳与上海是“探路者”与“修路者”的分工,深圳“探路”成功后上海继续“修路”,实现战略转移,推动全国经济全面发展。
         其次是对深圳争取应有金融环境的不理解甚至抵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试图恢复发行新股,被认为是觊觎“全国金融中心”;深圳出台金融政策“十八条”,也被认为是一份以上海为假想敌的争夺金融中心的“战书”……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都反映出对深圳金融业认识的片面性。
      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深圳金融业已经成为全市的支柱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在全国也位居前列。深圳争取金融环境的改善,说到底是为了深圳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最后是对深圳金融业未来定位的不理解。在中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时,深圳有意“先行先试”,承担“试验田”的任务,却总被认为是想继续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殊不知,与国际接轨,首先就要与香港接轨。如果与香港紧密相连的、金融业高度发达的深圳都难以与国际接轨,那国内其他地区又如何与国际接轨?从这个意义来说,深圳金融的定位不是与上海、北京争什么“金融中心”的问题,而是如何接轨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问题。   最近,深圳市明确指出,深圳金融发展目标是巩固和强化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地位,在此基础上推进境内外金融业的交流合作,推动建立深港两地金融业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强化与香港金融业的紧密联结。
      同时,CEPA将在明年初实施,深交所恢复IPO已经如箭在弦,显示深圳金融的外部环境大为改善。   而与深圳比邻的香港,在经济一直不甚景气的背景之下,现在又遭遇北京上海争做国际金融中心的内地冲力,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否有所撼动?   香港:撕扯之痛?   上海和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步伐,似乎没有令香港尴尬。
      这是因为香港从来就只是把自身定位于服务亚太的金融中心,特别是东南亚金融中心的角色。   10月24日,“北京-香港金融合作论坛”的开幕更是印证了这一点。这个在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召开的京港金融合作高层会议,200多位高层人士和专家无不对于推动京港金融合作表示信心,他们毫不避讳为北京建设金融中心献计献策,并都相信香港和北京都将大获俾益。
         李扬指出,金融中心不存在排它性,应当说,每一个中心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有它的特有定位,这个特有定位是短时间不能被其他替代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也指出,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在金融基础设施,经营管理水平,资金实力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而这些正是内地欠缺和急需改进的。
         实际上,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涉及软件的各种法律制度、规章制度、管理框架等等,香港都有相当的优势。内地的几个金融中心,在一个不太短的时间里是无法与香港相抗衡的。而且香港是中国进入世界的接口,过去如此,今后还是如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香港还会积极的在这方面保持优势。
         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说,现在,就北京、上海、深圳来看,这几个城市都已经形成了相当的经济规模。每个城市都有自己比较优势,未来中国金融中心城市的格局,将会随着每个城市的比较优势向前发展。   香港资深大律师梁定邦则表示,香港的金融中心建设,可以为内地城市金融中心建设提供示范和借鉴。
      最重要的是香港还可以作为内地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提供实践经验。CEPA签署了以后,香港可以支持内地银行把国际资金移至香港,确定内地在金融改革,重组和发展中,充分利用和发挥香港金融中介机构的作用。香港市场体系较为完善,又兼具中西文化的特点,香港可以把经验和做法带回内地,协助内地完成体制转轨。
      这样,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将逐步增强。   如此说来,与其说香港受到京沪深打造金融中心的挑战造成冲击,不如说,为香港带来一个更好的机遇。因为,危机从来就是危险和机遇的共生。 废排放无度是另一个方面。最新研究表明,我国富氧化的内陆河湖地区中至少在蓝绿藻类中有两种藻类分解出的毒素有致癌和促癌作用,且蒸煮无法分解。
      六、经济链接。产业链接、市场链接使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传导无阻。七、试图格式化其他国家和地区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单边主义总是在酝酿摩擦冲突。八、国际、国内发展过度失衡甚至断裂引发的动荡。九、软国力匮乏的危机。十、富国老龄化、穷国膨胀化的人口危机。
         深圳1980年人口只有3万多,现在已达600万人,20多年人口增加了150倍以上。烟台、哈尔滨、青岛、上海、无锡、广州等城市也都先后经历了高速城市化过程,30年里人口增加了上百倍。无论就直观或理论而言,城市规模与危机呈正比,停一次电要影响几千万人,或者为了满足几千万人的用电需求而兴建的电源电厂出事故的概率要比几十万人的城市高,后果也更严重。
      交通延伸里程越长,出事故的可能就越大。城市六大生命线系统:交通、能源、水资源和给排水系统、环境系统、通讯系统和防灾系统,任何环节滞后或失灵都可能导致整个城市瘫痪。一般而言,因为技术故障或其他自然原因引起的危机是城市运转过程中的常规危机,如突然停电、交通设备出故障等。
      工作人员的敬业和责任心、以政府财力加速折旧等仅仅是降低危机出现的机率,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另一类危机来自社会高速发展中被边缘化的群体或个人。失恋的痴男怨女、申诉无门的偏激分子、蓄意报复的亡命之徒等会以炸弹、自杀、投毒等各种方式证明自己,当属特殊危机。
      近几年后一类危机呈上升趋势,如果城市安全体系中未加预案,一旦发生就会损失惨重、影响恶劣。南京投毒案引发大批人倒下和谣言四起即是一例。   城市生活越来越脆弱首先在于前述的规模增大,其次在于技术升级速度加快。人们为了享受更舒适便利的生活,不断对科技提出新的要求。
      于是电子系统、装备系统应用越普及、构造越精密复杂,越容易出故障,维修和诊断的难度也越高。另外由于人们的急功近利,一些技术尚在磨合期便被提前投入使用,从而可靠度带有更大不确定性。论证会并不能从根本克服这一类问题,一定要等到大规模使用后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盲点,从而也增加危机产生的可能。
      磁悬浮和轮轨技术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运营结果和新问题,一定得等到某条线完工并使用一段时间后才会显现出来。再比如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或许整体是成熟的,但局部(如车辆)是新式的,也会产生新问题。第三,脆弱和人类“向阳不向阴”的天性有关。人类总是偏好有利自己或自我价值最大化的单向行为,比如对资源占有和利用的态度。
      心中憧憬的总是自己功成名就、享受生活的美好前景。这种带价值偏向的思维定式使人们很少考虑到由于外界的“反动”形成的负面结果。换言之,不见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头不回,本能地想好事不想坏事。   自非典以后的一系列突发事件已经使有关方面开始反思应变机制缺失,但应变机制即使和发达国家达到同等水平也不意味着危机处理就可游刃有余,更何况应变机制针对危机新变种也需灵活调整。
      危机处理是涵盖法律和政策在内的综合系统,这对政府在第一时间组织、动员、使用各种力量和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损失及负面作用将至关重要。日本作为灾害大国,是全球较早制定灾害管理基本法的国家,每年防灾预算占国民收入5%左右,目前拥有各类防灾减灾法律近40部。
      美国自1959年制定《灾害救济法》之后,1966、1969、1974年先后作过修改,每改一次都扩大了联邦政府救援范围及全面协调减灾、预防、紧急管理、恢复重建等工作,各类全国性防灾法律有近百项。发达国家普遍在减灾法律中规定城市防灾的地位及作用,并就城市气象、地震、火灾及特重大意外事故、公共安全设有法律。
      反观国内到目前尚缺乏最高层次的国家减灾基本法,在城市层面也缺少《城市防灾法》。而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方主体的责任、建立损失查处制度更是行政政策的范畴。   真正的危机在于当前大小危机已经成为常见病和多发病。很多地区和企业集团却仍抱侥幸心理,不愿投入专人专款专项研究,外包研发工作时也不把防反危机内容列入。
      因此危机发生时可拆封的预案基本没有,可谓基础工作缺失。上海四号线事故和造船厂火灾中都有预案工作不足的盲障,结果前者让有关责任人丢官,后者让英勇的消防战士成了烈士。如果多少有预案可供决策层应急,哪怕危机的力度和速度及性质已经超出预案所及,另需临时变通,也胜过两手空空,事后多少可以向上级和公众有个交待,否则恐怕很难逃脱干系。
       。

    胡***

    2018-02-02 19:29:05

  • 2018-02-02 18:53:05
  • 以前是么?不知道。

    以***

    2018-02-02 1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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