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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费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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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费的几个问题

我在一家建筑安装、施工工程公司任会计。公司每年有很多工程收入,但是老板又想尽量少交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我也搞得不是很清楚。现在就将我的问题贴出来,请各位老师帮忙。
第一个问题,听说施工单位所用的工人都是以劳务费的名义发放工资,是不是800元以下不交个人所得税?800元以上才交呢?我可不可以将人员名单增加呢(比如本来只有20名工人,而我为了降低人平劳务费标准,又去找了10个人来充数)?以此降低人平劳务费标准。

第二个问题,如果要交个人所得税的话,那么具体标准是什么?比如一个工人的月报酬是900元,他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另一个工人的月报酬是1300元,他又该交好多个人所得税?

第三个问题,  年度终了,股东们要分红了,固定员工要发年终奖了,具体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什么?怎样不交或少交个人所得税?(我如果采用“补发2008年度工资”的方式呢?筹够2000元。200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1500元)。请各位老师多给我点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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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8-04-28 03:23:11
    首先,如果是劳务报酬所得,那么“起征点”这个词是错误的,应该叫免征额,4000元以下免征800元,4000元以上的免征20%,然后适用20%税率。但是,你建筑公司雇佣的劳力工是否可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请你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在上海,劳力劳务工所得不能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参看沪税政四[1994]13号 关于个人为单位提供劳力型劳务征税问题的通知 
    第二,针对你提出的是否可以虚增人员问题,在法律上肯定不行,在技术上,你支付的劳力工工资必须不得低于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标准,上海目前是960元,如果低于这个数,首先劳动部门不会放过,再者会引起税务部门重大怀疑,并且在上面那个文里也有如何管理的一些表述,想钻空子要仔细想清楚。
    关于一次性奖金的说法,蝴蝶的说法是正确的。

    遗***

    2018-04-28 03:23:11

其他答案

    2018-04-28 07:23:11
  •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起征点月收入2000元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张三2009年1月领2008年12月份工资2100元,2008年度奖金1000元。那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个人所得税税额=(2100+1000-2000)*0。1-25
                     =85元(注:当月收入总额扣除2000元超过部份为1100元,适应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元。
      类似情况依次类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元 5 0 二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三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四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五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
      

    已***

    2018-04-28 07:23:11

  • 2018-04-28 06:23:11
  •      如果是劳务所得,个税起征点为800,税率为20%,如果将人员增加,自然可以降低每人工资水平,达到少缴个税目的,关键是现在个税申报软件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同时,你虚增人员,那么这些人的保险问题怎样解决?
      现在税务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个苗头,在很多地方,每年汇缴清算时,如果提供不出职工缴纳保险相关证明,则人员工资这部分需要调整。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职工工资可以全额进费用,而没有什么限额。如果工资做调增,所对应的是所得税,税率是25%。所以,你自己平衡一下,别为了少缴20%的个税,而多交25%的企业所得税。 工资月报酬900元,则应缴税为(900-800)*0。20=20元。
      月报酬1300元,则应交(1300-800)*0。2=100元。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处理,具体计算公式为:   (一)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1、奖金包含个人所得税的: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奖金不包含个人所得税的:   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2-速算扣除数)÷(1-税率)]×12   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适用公式如下:   1、奖金包含个人所得税的: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奖金不包含个人所得税的:   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2-速算扣除数]÷(1-税率)}×12   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上述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

    累***

    2018-04-28 06:23:11

  • 2018-04-28 04:23:11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2000  超过2000扣减2000累计征收  具体参照个人所得税法  你上面所说的没听说过  

    孟***

    2018-04-28 04: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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