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骑电动车人撞车门身亡,车主有否责任?
小车停在路上,乘车人打开车门,导致骑电动车人撞车门身亡,车主有否责任?
车主确定有责任,这是有法律依据,并且有过实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遵守以下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
追答 : 以前的案例中均以交通肇事罪判决,开门致事的乘车人如果认罪就由他负责,如果他不承认这事就是车主负责
乘车人员下车时,驾驶人员或车主对下车人员作提示,这类案例应由驾驶人员和乘车下车人员共同担责。
很有责任,除非乘车人自己主动担责,驾驶员(或车主)才可以不用负责。
车主全责,照顾弱势群体
如果你是违章停车的话 肯定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