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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办“出生证”需要“亲子证”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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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办“出生证”需要“亲子证”作证?

为什么办“出生证”需要“亲子证”作证?“亲子鉴定”作为出生证的“门槛”可能面临哪些问题?"亲子鉴定"的新规定能遏制计划外生育人口吗?为何近年来亲子鉴定呈现增多趋势?古代“滴血认亲”式亲子鉴定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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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07 12:27:53
      首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非无依据。2010年卫生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中,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因特殊原因在家中或公共场所等非助产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其在领取出生证时,领取人还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2010年2月10日新华网)。
      而且有了一定的基础,杭州从2004年开始已经尝试——杭州所有医院外生产的孩子,在领取出生证明时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书。 其次,并非办“出生证”无条件得提供“亲子鉴定”。卫生部的规定,强调的是非助产医疗机构外出生,而浙江的规定,强调的是时间节点,虽然在外延比卫生部的规定有所突破,但都有前提条件,属特殊情况下实施的特殊规定。
      换言之,新生儿出生不超过一年时办理“出生证”,就无需做亲子鉴定。 再次,重在与时俱进,循序发展。办“出生证”提供“亲子鉴定”的规定,并非一步到位,而是随着社会发展,针对新生儿出生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在管理上不断出台新措施,以适应不同时期人口管理的工作需要。
      刚实行“出生证”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全国没有统一规定,,1995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规定,决定依法统一制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在实施时间上,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实施,边远地区放宽到同年3月1日。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出具。那个时候,家庭接生的人员都可以出具新生儿出生证明,说明那个时期生育与婚姻家庭关系较为清晰,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问题不太突出。
      随着社会的发展,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问题日益突出,亲子鉴定才提上日程。2010年卫生部出台的规定,就考虑了在家中或公共场所等非助产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的特殊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问题。现在,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以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的规定,也与现实中出现过人口管理难题后,才做出的约束性规定。
      比如,其他途径和时间太长开具的出生证明,难以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来源。 从人口管理角度,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的规定,是一种控制人口的强制手段,对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

    刘***

    2019-02-07 12:27:53

其他答案

    2019-02-07 12:16:57
  • 增加手续费收入。。。减少行政工作复杂程度且降低风险。。。。

    m***

    2019-02-07 12:16:57

  • 2019-02-07 12:08:33
  •   亲子鉴定在实践中,分为民事鉴定和司法鉴定两种,前者说的是依照当事人自己的意愿申请鉴定亲子关系,后者主要是针对刑侦领域中发生的“不经鉴定就无法做出结论”的案件。
    在实践中,司法机关也会尽量减少亲子鉴定的适用,一方面是出于对当事人隐私考虑,另一方面也因为涉及伦理问题而格外谨慎,后者往往不是单纯法律可以解决的事情。
       而且,该规定给那些采取非自然受孕的父母,或一方出轨的父母出了一道难题:新生儿可能与落户一方并无血缘上的亲子关系,他们的出生证明怎么办?更重要的是,这种非亲子关系在隐私上和伦理上都属于“不能公开的秘密”。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并不排斥这种“婚生子女”,也不以亲子鉴定作为亲子关系的依据。
      所以,浙江省的这个规定与上位法相冲突,应属无效。 在民事领域,基于公民自己的意愿,是提起亲子鉴定的前提。我国公民申请做亲子鉴定过程中,申请人并不需要向鉴定方出示任何身份证件,这也是为了保护公民隐私和伦理方面的考虑。 强制性将亲子鉴定结果,作为出生证的“门槛”,显然与隐私权的保护背道而驰。
      同时,除司法鉴定以外的亲子鉴定属于公民自己决定权的范围,公权力没有必要,也没有权力对此进行干涉。 说到底,“被鉴定”作为出生证的“门槛”代价太大,隐患太多。让老百姓既要花钱,又要忍受侵权的风险,实在不是服务型政府应该做的事情。

    我***

    2019-02-07 12:08:33

  • 2019-02-07 12:03:24
  • 这样的新规,为了取得更好的执行效果,应当剥离潜在的利益关系。一年内未办理出生证明者,应当由政府强制免费进行DNA鉴定。因为只要医院将坐等申请变成上门服务,就能让每个新生儿在规定期限办理。如果医院、计生、公安将新生儿信息联网共享,同样可以避免买卖婴儿等违法犯罪活动。
    出生证明作为社会管理方式的一种,有了漏洞说明已不适合当下实际,官方要做的不是简单地缝缝补补。
    故此,新生儿一年内未办理出生证明,可以要求强制进行亲子鉴定,但是成本需要由官方而非个人承担。否则,该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将会变成寻租工具和套住弱势群体的枷锁。

    J***

    2019-02-07 12:03:24

  • 2019-02-07 11:55:49
  • 你大爷!我连老婆都还没有呢,又那来儿子?没儿子我又怎么知道出生证要它马什么手续?老子无法回答你的提问!下次再来吧。

    小***

    2019-02-07 11: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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