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是用来休息的,是隐私性很强的地方,颜色不要太重,男孩建议使用淡兰色,女孩子建议使用淡粉色,主要是按自己喜好来。
卧室是用来休息的,是隐私性很强的地方,颜色不要太重,男孩建议使用淡兰色,女孩子建议使用淡粉色,主要是按自己喜好来。收起
有些人觉得东西朝向采光不好,但是个人观点不同:南北向的虽然南向采光好,但是北向的那间是永远没有阳光直射的,东西朝向的起码两间都有直射阳光,只是中午没有日照
馊主意:集结你所有的邻居,找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揭发他们,一定要把事情闹大!不要轻易的善罢甘休!!!! 网络的传播速度是最快的! 找你身边文笔做好的,写一篇新闻通稿,拉一长长的条幅,搞一个新闻发布会!
70元的石才不大放心。麻斑不正常,加工不到位造成的。
如果是在交房前就已发现裂缝,就不要办理交房手续.如果已办理了交房手续,立刻去找开发商. 这肯定是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来解决.可以退房,并赔偿必要的损失.也可以限期修好,但不能留下不美观外表. 如果开发商不理,就到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 放心吧,你会赢这场"官司"的.
颜色多,容易造成房间杂乱的感觉,再装修时可以选一个主色,二个配色,现在很流行软装饰,所以墙面不用太复杂。
如果该合同已经在房地局办理备案,那么就不能更名,只能等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具体的可以咨询开发商是否已经办理备案(如果已经交房那么很有可能已经备案)
未必是骗局,但是很可能是中介公司,他们把你的房产用这种手段低价拿过来然后简单的装修一下再高价租出去赚取中间的差价。 还是小心为妙,最好是找比较正规的中介
没有具体规定,是设计部门根据规划、立面、周边建筑物等结合甲方的要求、经济方面等因素考虑,现在高层已经有规范不允许使用面砖了,因为常常脱落。
建议: 购房还是量力而行。 刚刚毕业,一切还不稳定,如果手头不是很宽裕的话,那么可以先租房居住,等到经济状况好转之后,看收入情况而定,先购买一套小面积低总价的作为过渡,一来解决居住问题,二来日后计划购买比较大的时候那么先前的小面积住房无论出售或者出租都会比较容易。 住房贷款是出于对未来收入状况的良好预期而作出的决定,贷款太多并不可取,最后还贷压力搞的紧紧张张的,那就事与愿违了。 年轻人很多方面包括工作、收入等等还不稳定,没必要“一步到位”,远点、小点、便宜点的住房或者二手房是首选。 贷款首付一般是房价的30%,很难再低。而且贷款首付+房产税费+入住费用+装修+家具家电等,一般需要有房款总额的最少40%才行。 家庭年收入稳定在10万元左右的年轻人,月供最好控制在收入的40%以内。
是个纯阁楼吗?有楼梯吗?你所说的2米以上什么概念,国家规定2.2米以下是不能计算面积的.角落很多是不是不规则的房子.漏的问题一般来说不大,因为是斜屋顶的.你要考虑到热和冷的问题.如果要是纯阁楼,我劝你不要买,弊多利少.2660元一平方并不便宜.我买的平层带阁楼,阁楼没算面积,有一个27平方的客厅(净高2.53米,平顶),再有六间斜坡屋顶的阁楼,住人和当储藏室没问题.要是这样的房子还可以
有时候钱的问题确实能考验一对恋人的忠诚度 我给你一个建议,别靠别人,两口子自己攒钱买房吧
简装的话5万左右
前期肯定得先找好装修公司,然后有风格设计、预算报价等。后期施工的时候大概也就是个水电木瓦油的顺序,最后就是家具进场,然后做些软装了。哈哈~不专业,希望能帮到你。你也可以去一起装修网看看,他们那边有装修公司,也有一些装修知识,都可以去学习学习。
好的,您把电话留一下,我给你推荐几个,带您看看。我的电话18910966198李
处于奋斗期的朋友可以考虑市区二手房,主要原因在于,奋斗期工作量大、节奏快、应酬多,市区房有利于节省时间成本。进入稳定期的朋友可以考虑郊区一手房,因为工作稳定之后,有更多自由支配时间,并且配备有私家车,出行也方便,这个阶段更多是考虑居住环境。
如果首付150万的话,建议多淘淘深圳关内好社区二手房,选择很多。如果总价150万的话,建议关注龙华、大运新城、坂田等区域,能一次到位买个大房更好,毕竟现有政策环境下换房成本太高。
坂田学位确实是个问题!某房企在坂田经营多年,却一直没能真正花心思解决这一问题。你这位朋友的情况其实有两种选择:1)将四季花城卖掉作为首付,一步到位购买深圳关内核心地段的优质学位房;2)据说嘉御山已确定将引进优质学校,可以重点关注一下。
绿城和其他所有的高端产品一样有自己的产品级别,如果把绿城比喻为奔驰,那么绿城御园级相当于奔驰的S级。设计也分为中式、法式等具有仪式感的风格。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