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学校所在的区就是学区,买那个区的房子就是学区房,一般学区房比不在学区的房子贵(普通学校所在的区不能叫学区房),因为现在小孩入学都是就近入学,你在哪个区就上哪个区的小学,而且一般说的学区都是指升学率很高很好的学校,只有进好的小学才能升好的中学。。。
好学校所在的区就是学区,买那个区的房子就是学区房,一般学区房比不在学区的房子贵(普通学校所在的区不能叫学区房),因为现在小孩入学都是就近入学,你在哪个区就上哪个区的小学,而且一般说的学区都是指升学率很高很好的学校,只有进好的小学才能升好的中学。。。收起
学区发是房地产的衍生品,是靠近学校的房子,地址是三阴路附近吧
学区发是房地产的衍生品,是靠近学校的房子,地址是三阴路附近吧收起
就是对口这个学校的房子 别的房子不能上那学校
就是对口这个学校的房子 别的房子不能上那学校收起
学区房就是方便上学的房子
学区房就是方便上学的房子收起
既然你都不知道能上什么小学,肯定就不是叫“北大的学区房”,不同的小学对二手房名额的年限情况要求是不一样的。一般要求落户三年以上,且目前没有使用名额。只有那种中关村1、2、3小才要求比较严格
既然你都不知道能上什么小学,肯定就不是叫“北大的学区房”,不同的小学对二手房名额的年限情况要求是不一样的。一般要求落户三年以上,且目前没有使用名额。只有那种中关村1、2、3小才要求比较严格收起
wangluder:你好! 有没有门不取决于开发商,取决于规划是否有。规划有,开发商没有建,无法通过竣工备案审查;如果没有,你不管怎么都没用。
qlsschina:你好! 虽然物业管理企业有维护公共绿地和公共秩序的责任。我没有在现场,不知道个人种的树、花、草是否对公共绿地有影响,但是,物业管理企业的做法显然是合适的。
云浪轩:你好!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选择产权对换比较合适。因为房屋对他来说,不仅是居住的场所,而且是他生活的来源。
关于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的责任就是在竣工后90天以内上报所有资料,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房管局什么时间测绘、制图、发证都没有开发商的责任了,也不是开发商能够决定的,合同只是约定了开发商上报材料的时限。
您说着个没用,就看您的喜好了 不喜欢精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 不用他装修(在北京是这样的,你可以选择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或高或低,也有就是开发商交房时和承诺的材料不一样 协商退部分装修费的很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会采用多种方式方法造出抢购的现象,但是买房您要多方考虑 如果是自住的用户价位适中一定会是抢购的景象,因为没房住的人太多了 9000-10000算是便宜的了,再加投资的。 而且政府一直再调控房价现在房价又是随着市场涨浮的 上海又是寸土寸金 只要您现在手头的钱够支付房款或部分房款还是下手吧 再往后您手中的钱够个首付就不错了,我相信您也是看着房价一天天的涨起来的,挣的钱总不如房价涨的多啊
退不了 因为这是您的疏忽 您看房表明您已经实地堪测过确定没问题才交的定金吗 如果房价还行的话 我觉得您就买了吧 越往后越贵 从新装修一下和新房一样 没必要生气
xiaobaby1118:你好! 没有对此类补偿作出规定。但是,因为已经是事实上的租赁关系,法院不会判要他们搬出。不知道当地的廉租住房制度是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试试,老是租别人的房子是有寄人篱下的感觉。
你好 房型不错! 1.卫生间可以如图做隔断,做储藏间,这样避免了卫生间门与入口能互相看到的问题. 2.玄关如图多点设计,这样避免出现房间墙的尖角问题. 3.沙发与电视墙建议对调,这样沙发墙宽一些. 问题补充: 每个房间都有窗,采光不错,而且通风也可以,每个房间的新风几乎能穿过整个房间,只要入口门一开,那室内换气数分钟就能一次.
xiaobaby1118:你好! 1、国家没有拆迁征用老夫妇的财产,怎么要国家补偿?没有这样的法律和政策。 2、老夫妇确实有困难,符合低保条件,可以申请低保补助。但是他们要每月生活费不到800元,一般也不符合低保补助的条件。 现在国家正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和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老夫妇可以通过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shencaifushi888:你好! 已经发现问题了,对方还不认真对待,真是太不负责了。 面对这种情况,一要坚持对方找到原因,彻底处理好;二要清除干净;三要彻底处理好才能办理交付手续后交物业管理费。
如果他把楼层顶面(外部)和室内(内部墙面)都补过了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只是在室内墙面粉刷或在裂缝处嵌上涂料的话那以后还会漏的。 不过最好还是在合同中写清楚事后的赔偿办法,那对你来说才是最公平的,祝你生活幸福啊。
大概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就可以了 容积率 该社区的占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 绿化率 房屋层高 使用率及公摊面积 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商 总户数 周边配套设施及小区内部配套设施 交通情况 未来片区的政府规化情况 物业管理、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费用 户型内的朝向、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采光、通风、排水等情况 隔音、隔热、防水、防火情况
首先,交房之前,房产管理部门会对房屋进行实测,并出具相关的房屋竣工验收报告。你可向开发商索要交工验收备案表,上面的数据一目了然。 其次,建筑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而你自己测量的面积只是套内使用面积,俗称净面积
朝阳:你好!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朝阳:你好! 不行! 除了对方夫妻签字,还要签字的文件进行公证。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由于冷却塔有电机的噪音,因此对于顶层有影响,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开发商。北京的新东方就是由于楼房的前面有冷却塔,因此起诉开发商,并且胜诉了。
看你个人是什么情况了,结婚,离婚,单身,要的都不一样,单身要本人户口页,户主页,身份证,单身证明。别的没有了 。结婚就需要结婚证和有孩证明或无孩证明,离婚的需要离婚证、离婚协议和有孩证明或无孩证明、
看了上面两个回答,应该都是法律工作者吧,悲哀!作为银行从业人员,可以这么说,银行什么时候起诉是有制度要求的,你如果态度好,确实可以暂缓起诉,但这个态度好是有标准的。按国有行的普遍标准(股份制银行的弹性较大,可能比国有行更紧,也可能更松),态度好包括:1、有还款意愿,前面两个回答其实教你的就是这个;2、有可行性的还款计划,包括还款来源、还款的时间安排,但你作为未成年人,没有收入,很难说服银行,更不用说随后的还款时间安排了。如果你家大人的刑期不长,而且出狱后马上获得收入的可能较高,那还可以一试。否则,在现在的经济下行期,资产(包括房产)价格跌得厉害,银行肯定是倾向于早起诉早拍卖,减少损失的。
你喜欢他的人还是钱 他对你好不好 <br/>有没有上进心<br/>没有先买房<br/> <br/>有先结婚
1房管局应给予查询,答复说你没资格查是无任何依据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比如地区房管局不给予查询可向市房管局进行投诉,若不给予解决则可申请行政复议. <br/>2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产权办理、未履行违约责任,可向房管局进行申诉、同时可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若仍然无法解决则可采用诉讼形式维护权益. <br/>3其它建议:可尽量多联系同类情况业主集体向开发商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予以解决,并可考虑使用媒体予以曝光施压.
您好,您可以向开发商协商退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因为政策原因合同的履行已经没有意义,若开发商因此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结婚了就要一个家~这样才安定.家安定了你们两口子才能全心全意的去努力事业啊~贷款买房子是觉的还利息很吃亏~但是房子现在基本上每年都在增值啊~既然两个人打算结婚就是打算有一个自己的家~所以我个人建议你们还是买房子比较好~也许可能是男人想拿结婚礼金那些钱来创业~我说的这些都是现在的宏观趋势~对于你两个我也只能说外行人的话~但是吵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法律上确认房屋的产权以房产证为准,你爸爸出钱买下后过户给你叔叔,即成了你叔叔的财产。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的叔叔是该房的产权人。<br/>你叔叔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法定程序继承。除非是当初你爸爸把房子过户给你叔叔时,在协议书上有你叔叔去世后该财产返回给你爸爸的约定。<br/>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br/>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br/>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br/>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br/>从你陈述的情形看,你叔叔的在去世时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应该由你爸爸和你伯伯二人共同继承。你没有继承权。<br/>如果说要把这房子过户为你的个人财产,需要你爸爸和你伯伯共同继承后,再共同赠与给你。<br/>如果你爸爸同意赠与给你,你伯伯不同意,你可以与你伯伯协商把他的份额购买下来,这样,这房子就全是你的了。别无他法。<br/>怒直言,空悟的说法不够准确。那是不可能实现的。 <br/>建议你问问你爸爸或到房产处查查,当初你爸爸把房子过户给你叔叔时是怎样约定的,这或许是个转机。
法律上确认房屋的产权以房产证为准,你爸爸出钱买下后过户给你叔叔,即成了你叔叔的财产。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的叔叔是该房的产权人。<br/>你叔叔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法定程序继承。除非是当初你爸爸把房子过户给你叔叔时,在协议书上有你叔叔去世后该财产返回给你爸爸的约定。<br/>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br/>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br/>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br/>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br/>从你陈述的情形看,你叔叔的在去世时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应该由你爸爸和你伯伯二人共同继承。你没有继承权。<br/>如果说要把这房子过户为你的个人财产,需要你爸爸和你伯伯共同继承后,再共同赠与给你。<br/>如果你爸爸同意赠与给你,你伯伯不同意,你可以与你伯伯协商把他的份额购买下来,这样,这房子就全是你的了。别无他法。<br/>怒直言,空悟的说法不够准确。那是不可能实现的。 <br/>建议你问问你爸爸或到房产处查查,当初你爸爸把房子过户给你叔叔时是怎样约定的,这或许是个转机。
先首付48万元(不含公积金),然后月供7000,其他的资金用于理财,可以到银行买理财
定金是不能退的,晕啊<br/> <br/>你怎么会没有能力贷款买房呢?<br/> <br/>我在天津,退定金帮不了你,但是你要是买那个房,需要贷款资质啥的,联系我就可以了。<br/> <br/>现在你就两个选择,1,定金不要了,2,想办法买那个房子。<br/>那是没用的,难得你还准备跟他们公司打官司啊,<br/>我觉得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你给售楼员5000块,让他从他们公司给你退出来定金。也就是说让他退你2.5万就好了。<br/> <br/>这个还比较靠谱。<br/>那你起诉开发商吧。
1、住宅的产权 <br/>住宅的产要一般是指住宅的所有权。住宅的所有权,简单地讲,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住宅全面支配的权力。住宅的所有权一般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也构成了住宅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br/>2.住宅的占有权 <br/>占有权一般由所有权人来行使。当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时候,占有权就为使用人行使——比如出租,当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占有权也随之转移。 <br/>3.住宅的使用权 <br/>对住宅使用的权力称住宅的使用权。会使使用权的人,既可以是所有权人本人,也可以是租房人等“外人”。在占有权和使用权暂时不归房主所有时,房主的所有权并未丧失。 <br/>4.住宅的收益权 <br/>收益权是指房主利用住宅、房产等产生某种利益的权力,比如上文提到的出租。 <br/>5.住宅的处分权 <br/>处分权由房主行使。只有房主才有权力处分住宅、房产、如继承、赠予、变卖、抵押等。但当房屋、住宅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时,债权人拥有房屋的处分权。 <br/>. <br/> <br/> <br/>6、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该怎么处理 <br/>房屋的使用寿命是根据其设计年限规定的,但因为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故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由产权人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或按政府规划收回该土地,但对于地上建筑物目前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
这个年收入,也就相当于月收入1500吧,如果申请经适房,一居最多60平,如果按6000算,是36万不含其他税,首付10%,3.6万,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30年,每月还贷1300元
你好! <br/> 夫妻双方有一方享受了房改,另一方就不能享受了。
离婚时候的析产 尤其是房产析产 主要是看房屋购买时候的出资情况 这个考虑的情况很多 不能简单说可以不可以。<br/>房屋的出资人是所有权人,按照出资比例,看房屋的所有权。<br/>请你自己查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个人认为,上海购二手房需要注意些问题是: 1、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很多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所以你们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2、“先小人,后君子”。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如“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应当支付中介费用”的条款。交出房产证或是买房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 3、关于中介费:目前上海房产中介费仍然按照分别向上家和下家各收取在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总计2%的标准执行。这一中介费收取标准是由物价局和房地局共同确定的。 你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买方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卖方支付,或是双方共同支付,比例各占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分阶段,是何时支付费用。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是,买卖双方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给中介作为佣金,买卖双方一般各占半。 但是也有这样的情况屡屡发生,一套房子遭几家哄抢的情况(有的是中介自己造势),于是中介费率也有出现水涨船高到3%的现象,近阶段,你要注意。 其他费率基本是按成交价计算,八九不离十。
你好!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而你的情况属于第一款第三项,即“转移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4个阶段。 办理过程中需要开发商配合,共同递交申请书以及提供相关材料。而现在开发商老板已经跑了。 所以你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获得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一个法律文件,代替开发商来办理房产证。 在房屋购买合同中,有一个解决争议的条款,这一条款有两个选项,一是诉讼,二是仲裁,签订合同时只能选择其一。 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果选择诉讼,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选择了仲裁,那就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由于开发商老板跑了,但是法人地位没有消失,不影响其成为在诉讼过程中的被告及仲裁过程中的被申请人地位。通过诉讼或仲裁,获得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决书,之后可到所辖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法院会向你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有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你就可以带着房屋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契税完税证明,到所辖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了。
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只签订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宅基地及其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是不可以随意转让的,除非你是该集体内的农业户口,办不了权证,这次问题解决了,以后还会有很多麻烦,比方说拆迁补偿问题等.你已与卖方商妥赎回价格(这种房产最好是不买,你的选择是明智的),双主达成协议后最好能去公证一下,房款一定要打收条给你,并注明由收款原由.
您要是通过中介公司,可以找中介公司交涉或是法律保护自己,违约金是可以要的
按理说这是你妹妹的夫妻共有财产。但如果你妹夫拿不出有利证据来证明这套房产是你妹妹婚后以你的名义购买,这房你基本上是可以据为己有的。书面手续不要紧,重要的是房产证上的户名。
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 购房者买城中村改造房,需看以下几个方面: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市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很多购房者抱有侥幸心里,购买了一些手续不全的城中村房屋。购买此类房屋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是合同效力问题。由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尚不具备销售条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备,就存在违反《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等的可能,买卖双方在这种违法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中的承诺一旦兑现不了,购房者将无从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产权问题。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并且无法改正和补救的或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法补救的,必须拆除。另外,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和出让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你好! 要取得房产证才合法享有所有权。值得提醒的是:很多车库没有经过规划批准,不能办理房产证。
国家财政需要交的一分不能少。 评估费可以少,让他们找他们的经理,可以少 中介费 1%就可以了。这是行价。 我刚买了套房。 中介费 就给他1% 如果可以再叫他打个8折。 切记不要超过1%
临近年尾,又是收房高峰。除来信咨询如何验房外,还有很多读者询问如果房屋的有关方面不符合合同,购房人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如何办理退房手续,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损失减少到最小化。 电话或传真通知开发商 据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同介绍,购房者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退房: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然后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并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通过贷款买房的情况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此外,开发商还应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按揭购房者可退部分保险费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退保手续等。 据有关保险专家介绍,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购房者可索回保险费: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定后,投保人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开发商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如果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如果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的装修费。 因为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除房屋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开发商还须赔付业主前期支出的费用。如果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会计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退房条件 三方面原因可以退房 一般来说,出现以下三方面原因可要求退房: 一、置业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有权退房。 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置业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二、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消,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依据合同法的一般理论,开发商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有:(1)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2)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置业者有权退房。(3)由于开发商的过错,置业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律师提醒 协商不成再诉讼 张志同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如业主发现墙体出现裂缝,可与开发商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不会对房屋主体结构构成影响,并可以修复,法院将不予支持业主退房请求。但若鉴定后发现裂缝无法修复,法院则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请求,同时会判鉴定费和业主的装修费由开发商支付。 案例分析 关键词:约定赔偿 案例一:市民刘女士2007年11月在东花市北里看中了一处二手房,通过中介公司交纳了定金,并办理好贷款手续后,由于家里出现了意外情况,无力承担房贷,只好放弃购房。 分析:据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专业人士介绍,购买二手房的买家如果在过户之前毁约,想要退房,一般都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办理,双方一般会约定双倍返还定金或确定违约金额度进行赔付的两种方式。由于卖家是违约受害者,所以有权在这两种方式中选择。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不得高于交易额的20%.而之前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所花费的费用不会退还,购房者需要通知委托银行个人贷款中心的业务人员停止该项贷款。 关键词:补偿差价 案例二:2006年9月,尹先生在朝阳区以总价60万元购买了一处期房。2007年11月收房时,他发现房屋多处情况不符合当时开发商的许诺和合同约定,他想要退房,但此时房屋市价已经达到了110万元。 分析:退房仅退原购房款,如果在房价上扬的情况下,退房反而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还要注意约定,当因开发商过错导致退房时,开发商除返还房款外,还应承担因房价上扬而使业主造成的损失,并通过经济赔付的方式进行赔偿。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中对定金约定明确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不成的,开发商应当予以退还。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 一、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三、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另外提醒您,“定金”和“订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款项。“订金”属于预付性质的款项,是在交易尚未完全达成的情况下,买方为表达诚意,使卖方对交易具备一定信心而先期履行部分支付义务的款项。在交易最终未能完成时,该订金应该退还。而“定金”则属于担保方式的一种,关于购房过程中定金的具体操作,《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按照此条规定,在认购书签订之后,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外,若因您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您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需要强调的是,若开发商与购房人不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一致,不能认为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认购书的约定拒绝订立买卖合同,因而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
如果是定金话是要不回来的,你在交定金的时候并没有签定买卖合同也不行。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你好! 建议最好别买,因为小产权房国家规定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因为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障。而且也没有独立的房产证。 确实要买,要注意: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你好! 应该交!因为物业管理是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的维护。你虽然没有进去住,但是这些公共服务还是发生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可自行约定处理方式;也可按以下(默认)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房产公司卖房前都要有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就不能签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在签订生效后就应提交到房管局进行合同备案。 可能房产公司还没有拿到预售证,具体情况你最好到当地房管局咨询。
当然房子是谁的谁交了 交房日期算起 所以 卖房交 刚刚买药注意室内有害气体的释放 给你点注意事项 室内装修装饰 要健康 不要辣眼睛刺鼻 不要白血病 要提高免疫力 去除室内有害气体甲醛、苯方法选择性大 1. 通风 简单经济有效,但是不能针对污染源 需要每天坚持 2. 摆放花草 针对极低浓度的有害气体时使用 3. 暂时不搬进去 彻底远离污染源,不被伤害 4. 请专业公司专业治理,最好是针对污染源治理,需要一笔费用,但快速有效 常阳环境科技 专业 厂家 提供OEM 室内有害气体净化 0371 67993 256
现在卖房必须夫妻双方同意,否则合同无效,但撤销合同时违约金还是要付的!
假设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经房主的配偶同意而签约,则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你没有任何过错(你不知道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并且合同中有关于房主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的约定,那么房主应按合同的约定,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尽管合同已被撤销,但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仍然有效,可单独适用。
我的房子在还清贷款之前也没有拿到房产证。实际上这个证在当年买房子手续办好后就有了,只是由银行保存着,用于做抵押。今年我们提前还款了,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们借的公积金)开具了还清贷款证明,我们就给每月交还款的农行打电话,约定时间取房产证。在电话中,银行业务员就查看了记录,见到了我们的房产证,很痛快地说:“有,过来取吧!”取后我们还到房子所属区县的建委办个手续,解除抵押并在房产证上盖个章,一切手续全部OK。 注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并没有与房管局打过交道。所以凭我个人经验,对方讲的流程是不对的,有问题! 建议您找他还款的银行了解情况,如果他的房产证已经有了,可以继续办理交易手续。办理时也没有必要先替他还贷款,也许他原来没有按时还贷,你岂不是自找麻烦?听说银行有这种二手房买卖过程贷款的服务,买方的钱先交银行的,手续办好后银行就可以把钱转给卖方。具体做法您再找银行咨询。 中介公司说签的收据虽然能够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凭据打官司,但中介没有帮助你催余款的责任。它的责任仅仅是办理交易手续。所以我感觉他们的说法不靠谱。 千万不要轻易信中介的,他们的人员流动性大,公司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我也与某个知名度很高的中介公司打过交道,发现有不少业务员对国家的许多政策和规定并不都知道或不够明白,只知道办手续赚钱,操作也不规范。 购房是普通百姓的重大事件,一定要三思,不要图省钱或避税,操作上一定要按照规范来做。您能够多质疑,可以减少了许多麻烦。只可惜我仅能提供这一点点小经验。您再多问问别人吧。 祝心想事成,早日住上心怡的房子!
您不能转为其它的贷款方式,但是如果您有公积金的话,您可以拿您的购房合同每年到公积金中心去提取一次.如果您的贷款额小或贷款年限长的话,其实两种方式月供差别不大的.
随便哪家银行都行,小银行比较灵活一些,贷款只能一人主贷,两人共同还贷。
可以去贷款行办理公积金逐月冲还贷,每月自动用公积金冲还贷。
开始还贷后任何时间都可以. 但要提前一个月去银行申请.若每月还款日为10号, 则提前还款日为10号以前的一两天为妙. 因为可免付当月利息.
还款年限是由你贷款的总额和你的还款能力决定的。 还款数额是按你的家庭月收入的一半计算,要是收入少了,月还款就少,贷款期限就长。
是否合理,要看你说买的这部分楼盘是否办理了预售许可证。要是办了,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不合法的。具体规定,请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公积金贷款买房利息虽然较自营买房低些,但是有利有弊的,公积金贷款手续很麻烦的,而且不能一次还款!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三种的,虽说利息较公积金高些,但是你根据你个人情况而定的话,也是可以省去一些钱的,而且还可以提前还贷!
应该可以。你可以先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然后向商贷银行申请提前全额还款(有些银行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公积金贷款一下来就可以用来还商贷了。不过这个过程一般需要开发商配合,因为一方面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盖一些章,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只能放给开发商,你要从开发商手中取出还商贷。
据我们建行的处理,一般在年底会让机器试算新利率下的月还款额,由于贷款户过于庞大,难以有人手进行挨户通知,所以最好还是自己多费些心,主动到银行查询一下,毕竟是自己的血汗钱嘛!
沈阳市的规定不应当违背辽宁省的规定。公积金贷款的确只能由本人申请,沈阳市的做法也许是突破了辽宁省的规定。建议你以丈夫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不会太麻烦,好处是可以解决问题。
拜托,大哥,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7万啊 你怎么贷了30万哦?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操作的,但是你要回去仔细看看你当时的贷款合同上面有没有一个提前还贷的时间要求,因为有的银行会要求贷款满一年以后才能提前还款,现在绝大多数银行都没有收取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