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学雷锋”的光荣事迹!
典型事件: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接过钱, 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地说了声, 叔叔再见! 每个人都有“学习雷锋好榜样”的亲身经历,谈谈你曾经是如何“学雷锋”的? 为自己喝彩!为时代干杯!谢谢参与!
跟捡一分钱经历差不多吧。 当时办业务后发现一厚厚的钱包落在我的柜台上,急忙跟带班领导商量并打开钱包,想寻找失主的一些信息,发现内有现金2600多元,一张500元超市购物卡,还有三张银行卡和身份证等。后来根据身份证查到当时办业务中留下的联系放式,找到失主。失主感激不尽,买了一大袋小食品表示感谢......
那个“光荣事迹”或“典型事件”还是留给善于运用它的人去把玩吧。 - 凡言凡行,俺只求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同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个古老的命题,雷锋同志至今没有解决,将来更不可能靠他去解决。
不过雷锋已经是助人为乐一种的象征.最好不要在他身上翻老帐,现在很难再有如此影响深远的模范。现在都是一些不足挂齿的、名燥一时的偶像。要珍惜当年的道德偶像!精神道德范畴也可以容下神话般的偶像-“神偶雷锋” 孙悟空纯属虚构,但已成为除妖降魔的偶像。 诸葛亮也有许多虚构成份,但不妨碍他成为智多星的偶像! 真希望社会长久流行崇拜“神偶雷锋”!
答:1949年8月,湖南解放时,小雷锋便找到路过的解放军连长要求当兵。连长没同意,但把一支钢笔送给他。1950年,雷锋当了儿童团长,积极参加土改。同年夏,乡政府保送...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