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开始时间以及是否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开始时间以及是否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1、土地使用权从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当月开始摊销; 2、土地使用权是否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分别对待: (1)若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应将土地使用权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2)若是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不转入在建工程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
答:1、业务招待费属于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二级科目。 2、如果管理部门发生的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3、如果销售部门发生的招待费,计入“销售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