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会计网校52号老师回复: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买的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全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五个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除此以外的进项税额都允许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应...详情>>
答: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办公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借方办公费用列支一级科目,根据所购办公用...详情>>
答:一般是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 如果是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计提折旧时,如果属于管理部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