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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哥,大姐,我刚刚得了新房,准备装修,可我对这方面一窍不通,希望你们给点意见,我不想找装修公司,想简装就可以了,但也不能太简单,你们是过来人,给我出出主意吧,该怎么干,注意什么等等,先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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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29 17:53:07
  • 6.3-7.7号,百安居“清凉夏日冰点价”活动,各类精选品类低至7.7折。购买 BODNER& MANN四层过滤高效空气净化机,即加赠价值169元的空气净化机一台; 购买阿里坎特嵌藤小圆桌套装(含一桌二椅),立省20元。科勒分体座便器将以 立减300的优惠价格惊喜出售,众多卫浴产品如龙头、花洒、座便器也都纷纷推 出深幅折扣。

    管***

    2010-06-29 17:53:07

  • 2010-06-17 18:17:18
  •   国际LED产业受朝韩局面影响 
        LED产业的发展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也跟随着发生了变化。朝韩紧张局势因「天安舰爆炸沉没事件」而升高,加深国际间对经济的疑虑,研究机构集邦科技表示,由于目前韩国在面板产业的全球市占率相当高,并且韩国也正极力扩张LED的产能,若单纯政治因素之影响加剧,乐观来看,台湾厂商或有机会取代韩系厂商,争取到更多订单,加速提升供货比重。
         根据集邦科技统计,今年首季韩系厂商的面板出货量占全球52%,台湾面板厂商的市占率约38%居次从供应链的角度分析,若是受到政治因素干扰而影响相关产出,则韩系关键零组件厂商后续供给状况,值得意。于此同时,若全球市场需求仍能保持稳定,则面板和其关键零组件的价格,也都将有机会上扬。
         LED产业方面,集邦科技指出,目前韩国厂商也全力扩张LED的产能,加上韩系厂商拥有全球最大的面板产能,与品牌出海口,因此是全球LED厂商的最大威胁。去年全球LED封装产业,日本厂商市占率33%居冠,台湾市占率15%排名第2位,韩系厂商的市占率由2008年的9%,窜升到2009年的15%,位居第3大。
      如果韩国LED产业发生变动,照明人才招聘网,造成韩系厂商供货短缺,可能将有机会提升台系LED厂商的供货比重。   目前市场喊出,朝韩紧张情势下,可能受惠的面板厂包括奇美电子(3481)、友达光电(2409),LED晶粒厂商包括晶电(2448)、璨圆(3061),LED封装厂亿光(2393)、光宝科(2301)等等。
         不过,就在投资市场传出乐观预期之际,业界厂商的看法相对较为保留。主因是若以区域经济的角度看,要思考的层面,恐怕不仅仅是产能供应此消彼涨的部份而已。此外,如果国际紧张情势蔓延到邻近国家的周边安危,即使面板价格大涨,怎样才能安全卖掉可能会是另一个问题。
      一连发生这么多问题,企业该如何应对是个问题!。

    常***

    2010-06-17 18:17:18

  • 2010-06-16 14:21:09
  •     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案例
      公民赵玉兰与某县城镇东关清真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该清真寺始建于明代末年,位于该县县城东关。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位于清真寺外的西南角,四至的现状清楚,面积为116。28平方米。自1932年起,赵玉兰之父购买了他人原在清真寺地皮上建的8间房屋,并每年向清真缴纳地租,直至1966年。
      1952年县人民政府为清真寺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证》,而赵玉兰未进行登记,仅其夫兄张良善将该房屋卖给了赵玉兰。1961年,县人民政府为赵玉兰颁发了《城镇私房所有权证》。1980年东关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深圳南山搬家公司,召开住房搬离清真寺的会议,共有11房居民参加,赵玉兰当时表示同意搬迁,会后10户居民陆续搬走,惟赵玉兰未搬迁,1986年,赵玉兰翻建房屋时与清真寺发生土地权属纠纷。
         1995年,县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工作法》第13条及该省《宗教场所活动办法》第16条规定,作出《关于县东关清真寺与赵玉兰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决定》。决定将争议土地116。28平方米确定为清真寺信教群众集体所有,归清真寺使用,赵玉兰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赵玉兰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为哪种诉讼类型?   2、人民法院如何判决较为合理?   二、土地抵押权案例   原某厂工作胡某在停薪留职后开办了一家服装店,1994年8月,胡某想去河北购进一批优质的皮夹克以便在冬天投入市场。但由于夏季服装积压太多,胡某一时难以筹到足够的进货资金。
      1994年8月下旬,胡某向领导兰某借款5万元。因数额较大,胡某提出以其去年新建的邻街二层小楼作为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后,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如果两年期满胡某不能清偿借款,兰某可以把作为抵押物的楼房卖掉,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胡某购进皮夹克后,恰逢当年热销,胡某大大赚了地笔,第二年春天,胡某在原来的二层楼上加盖了一间小阁楼用于存放货物,并将楼房一层的一部分出租给浙江来的生意人田某开办眼镜店,租期三年,每月收取租金300元。   1995年春,因经营不善,胡某生意一落千丈。
      1996年,借款合同期满,胡某无力偿还借款。兰某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向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依照抵押借款合同拍卖胡某的楼房,并代胡某收取田某缴纳的租金直至借款还清。   1、胡某新建的小阁楼是否应视为抵押物?   2、兰某能否代替胡某收取租金?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例1   2002年5月25日,某市国土局公开拍卖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面积9834平方米。
      某工程开发公司以1720万元的地价款,获得了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并在公证机关公证下与该国土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预付了5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按合同规定,某工程开发公司必须在60天内付清地价余款,否则,市政府可解除合同,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但事隔不久,该开发公司即与市国土局交涉,指出拍卖公告中称“土地用途是宿舍楼和单身公寓”,对土地用途交待不清楚,使他们误以为可以开发商品房,而导致错误竞拍,地价偏高。据此,他们正式向市政府打报告,要求更改土地用途,如不改变就不再交差欠的地价余款。
      市国土局认为拍卖当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以及有关这次拍卖文件,都对这块土地用途作了明确说明。况且,自拍卖公告之时至公开拍卖之日,有一个月的充裕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该开发公司未曾提过土地用途规定不清的问题。因此,市国土局决定收回这块土地使用权,并且不退还该公司的50万定金。
      双方引发纠纷诉至法院。   (1)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什么方式?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出让合同是否有效?   (2)甲公司应该在多长时间的期限内交清全部出让金?否则将会承担什么后果?   (3)法院将作如何判决?说明理由。   (4)假设双方对出让金没有任何争议,但国土局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迟迟没有为甲公司确权发证,甲公司遂将国土局诉至法院。
      此时法院将作如何判决?说明理由。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例2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2年6月与某市土地局签订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全部出让金后取得了该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办理了所有审批手续。10月,因甲公司为周转资将该项目整体转让给乙公司,双方签订协议后去市土地局与房产局办理相关手续。
      但土地局审查后发现甲公司投资额不够(只达到总投资额的10%),因此没有为其办理转让登记。此后,两公司商议先由乙公司继续建设该项目,日后再登记手续。2003年6月,乙公司开始出售建好的商品房,并与张某订立《房屋购买合同》。合同规定购房应付款总计12万元。
      全部房款交纳后,张某突然得知乙公司并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我国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取得许可证),遂要求与乙公司解除合同,乙公司不同意。张某与之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问:(1)甲公司能否转让该项目?说明理由。   (2)法院会如何判决张某与乙公司的纠纷?败诉方将承担何种责任?   五、土地权属争议案例   1988年4月,某汽车厂在县土地管理局领取了建地字第336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县土地管理局印章。
      该土地使用证上载明:国有土地3。5亩,使用权归该厂,所有权归国有。l998年4月,汽车厂在该土地证范围内进行厂房扩建。   1998年1月,某铁路分局向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申请并取得了国字(1998)字第1356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市人民政府上地管理专用章,土地面积350。
      84亩,包括了汽车厂扩建厂房所用土地。   1998年9月,铁路分局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以汽车厂扩建侵占其铁路用地未交纳土地使用费为由,要求汽车厂补交用地使用费并恢复土地原状。   汽车厂答辩称,原被告双方的争议属土地使用权争议,应由土地管理部门处理,重新确权。
         铁路运输法院认为,原告所持土地使用权证合法有效,其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被告未征得原告同意占用铁路用地,侵犯了原告的土地使用权,判决被告支付土地使用费,并拆除非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汽车厂不服此判决,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汽车厂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认为原审法院超越法定权限,本案不属法院管辖范围。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除查明上述事实外,还查明:1999年4月市土地管理局致函中级人民法院,表明需对双方当事人的土地使用权重新进行确定,并发文注销了双方当事人各自所持的土地使用证。
         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诉讼期间,人民政府已注销了原告作为诉讼请求根据的土地使用权证后,仍判被告侵犯原告土地使用权是不当的,应予纠正。本案属土地权属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遂裁定撤销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铁路分局起诉,争议由市人民政府处理。
         六、土地闲置法律责任案例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0年3月,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市郊区土地一块,难备用于商品房的建设。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时间为2000年5月,但由于资金短缺,该地块一直没有动工。2001年6月,该市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决定,深圳市福田搬运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本公司这所以迟迟未开发,是由于在拆迁工件中,有部分拆迁户拒不搬迁造成工程不能动工。本公司一直努力希望在解决,并非是本公司的原因造成不能动工,因此,要求法院撤销土地部门的决定,深圳沙头角搬家公司。   土地管理部门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理由与事实不符,经调查,所谓的拆迁户拒不搬迁问题早已解决,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开发的原因是其根本不打算自己开发,希望转手倒卖土地,只是由于一直没有将土地转让出去才造成土地闲置。
      请求法院维持其处罚决定。   法院查明:某市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由于资金短缺一直没有动工,于是想转让该土地使用权,但由于要价大高,没有将该土地转让出去,致使土地闲置。据此,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土地管理部门的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决定。   七、耕地占用法律责任案例   2001年5月,某县昌平公司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内征用耕地30亩,建设机械加工厂。
      后经县土地管理局实地调查,昌平公司实际占用耕地50亩。全部耕地己完成“三通一平”,动工兴建了厂房,土壤耕作层被破坏,难以恢复耕种。   县土地管理局将此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昌平公司建设征用30亩耕地己得到依法批准,但其擅自超占的20亩耕地应认定为非法占用耕地。
      昌平公司超过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造成耕地的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遂判处本案直接责任人员,昌平公司总经理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1年,判处昌平公司赔偿某行政村10亩耕地损失10万元,并处罚金1万元。   八、耕地占用税争议案例   甲发电厂扩建工程,经批准需占乙有机化工厂原有全部厂址。
      乙厂同意全部搬迁。1988年4月8日,某省土地管理局、劳动局、公安厅、财政厅等联合发文确定甲厂征拨用地1827亩,其中257亩用于乙厂整体搬迁建设用地。随后市土地管理局下文同意牡丹江有机化工厂征用北安乡裕民村土地257。66亩,作为整体搬迁的建设用地。
      1992年11月30日市郊区财政局作出耕地占用税扣缴通知书,从乙厂的银行存款中扣缴人民币25万元税款。乙厂多次找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协调解决,但最终未获结果。且牡丹江市财政局未作复议裁决。1993年3月16日乙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市郊区财政局在没有通知原告的情况下,便从该厂的银行存款中扣缴25万元耕地占用税款是错误的。
      况且该厂不是此项税款的承担者,请求法院撤销市郊区财政局扣缴通知书,退还扣缴的25万元税款,并承担利息损失。1993年9月7日市中院一审判决:撤销市郊区财政局1992年11月30日作出的扣缴通知书,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被告将此款退还给原告,并承担利息损失。
      一审宣判后,市郊区财政局不服提出上诉。1993年12月2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判决: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维持上诉人市郊区财政局的扣缴通知书。   九、土地使用权抵押案例   1994年10月,某市冶炼厂向某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用于对企业原设备的更新改造,银行对这一项目非常重视,积极地参与企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企业一道进行了较为周密的市场调查,调查后银行同意贷款。
         签订合同之前,银行要求冶炼厂提供足够的抵押物。金属冶炼厂提供了下列抵押物由银行自由选择:1、500万的国库券;2、价值500万的厂房一处;3、价值500万的各类机动车;4、政府划给企业准备盖职工宿舍的一块土地。   银行经仔细权衡后,选中了那块土地作为抵押物,因为这块土地位置较好,将来增值前景很好,所以银行认为以土地作为抵押物风险较小,即使将来金属冶炼厂无力还贷,也可以将此地买下,然后转手赚钱,或者买下后建商业区,也可获得很大收益。
      1995年1月,银行和金属冶炼厂签订了贷款合同,并办理了这块土地的抵押手续,但当时,双方并没有对这块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   金属冶炼厂在获得贷款后,对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在抵押的1年多的时间里,金属冶炼厂在用于抵押的土地上建起了简易仓库,存放新购置的和淘汰的设备,其间还曾把一部分租给邻近的某公司。
      银行对此并未提出异议。   但新设备运行之后,由于技术力量跟不上,因此生产质量难以保证,并且投入使用后,需要高额的原材料,因此设备闲置,1年半还款的计划已无法实现。银行看到按期收回贷款已无可能,于是要求购买金属冶炼厂抵押的土地,用价款抵押。
      金属冶炼厂这时却提出,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冶炼厂无权将其抵押。银行坚决不同意,并提出不仅要把土地折价2000万元人民币,而且要求金属冶炼厂一年半内在该土地上所得的收益也应属于银行。双方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银行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土地抵押期间产生的收益应归谁所有?   十、土地使用权转让案例   原 告:郑 某 被 告:石 福   被告石福与诉争宅基地的原使用人石珍是同胞姐弟。1989年9月,石珍在一四七团基建科统建的商品街购买了一间商品房。
      1990年9月由团土地管理科颁发了正式房产证。房产证载明该房屋系砖混结构,面积24平方米,房后宅基地13。5平方米。被告征得石珍的同意后,在商品房起建不久便自己出钱雇车拉土将房后填平,打算自建两间住房,与前面的商品房配套使用。在商品房建成后,团部土地管理机关为每家购房者都划定13。
      5平方米的宅基地,并允许自建住房。被告经石珍夫妇同意在填平的地基上建起两间房自用。1991年3月,石珍夫妇迁居外地,将商品房卖给原告郑某,并经团土地管理科办理了过户手续,双方的买卖合同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合同第2条注明:“原房地产机关划给的宅基地13。
      5平方米的合法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给买方使用”。原先买房后通知被告迁出,协商未果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迁出。   问题:郑某的上诉能否得到支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谁所有?   十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及抵押案例   1999年9月,某公司通过协议出让方式,购得处于某市经济开发区的未开发土地20公顷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与工业区配套的住宅小区。
      为筹集开发资金,某公司在取得有关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后,立即将其中的10公顷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A公司,将另10公顷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M银行并获得了贷款。   问题1、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某公司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例   原告:山西泰丰大酒店有限公司。
         被告:大同市土地管理局。   1993年11月23日,原告山西泰丰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公司)与被告大同市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大同市土地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大同市土地局将位于大同市城区鼓楼西北角面积为8939.7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泰丰公司,使用期40年,土地出让金额为8045793元。
      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0日内,泰丰公司向大同市土地局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15%,计1206868.95元人民币作为合同的定金;泰丰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大同市土地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泰丰公司赔偿;泰丰公司在向大同市土地局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5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合同签订后,原告泰丰公司于1993年12月27日给付被告大同市土地局定金1206868.95元及土地出让金2793131。05元,两项合计400万元。1993年12月28日,大同市土地局给泰丰公司核发了8939.77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后泰丰公司向大同市土地局提出书面申请,称因资金周转困难和冬季无法施工,请求将余款4045793元的付款日期延长至1994年4月1日。大同市土地局研究后表示同意。到1994年4月1日,泰丰公司未将余款交付大同市土地局,大同市土地局多次催促泰丰公司履行合同,泰丰公司均未履行。
      1994年9月22日,大同市土地局书面通知泰丰公司,限其于9月30日前全部履行合同,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泰丰公司接到通知后,至9月30日仍未履行合同。1994年9月30日,大同市土地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和《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11条的规定,决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所发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对泰丰公司已支付的定金1206868.95元和土地出让金2793131.05元不予退还。
      大同市土地局将该决定通知书于1994年10月24日送达泰丰公司。泰丰公司在接到通知书后,曾于1996年3、4月在向大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请求报告中主张过权利,但均无结果。   为此,泰丰公司以大同市土地局单方撕毁合同为理由,于1997年8月20日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大同市土地局退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793131.05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者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约定出让的土地确定由其使用。
       被告大同市土地局答辩称:从1994年4月1日至9月30日,原告泰丰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792万元,再加上剩余款,原告已经无能力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局依据有关规定决定解除合同,已交付的定金及出让金不予退还。另外原告泰丰公司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依法应当裁定驳回其起诉。
         问题:法院如何判决较为合理?为什么?   十三、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案例   某村有16亩土地系非耕地,经该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用作建设用地。1994年,该村与原县轻工包装用品公司30名职工合股基金会发起组建了股份制法人企业建新公司。
      该村以16亩土地作价入股。经建新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同意该村以土地作价入股。1995年,该村提出撤股,经土地重新评估后市值为56万,建新公司同意该村撤股,并与该村签订协议,公司于1997年5月30日前分三次付清56万元。后因建新公司未履行合同,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收回16亩土地,并要求建新公司付清1995年的土地使用费20万元。
      经法院评估,16亩土地地上附着物与建筑物价值61万元。   请问:该村入股与撤股行为是否是有效的?法院如何判决比较合理?   十四、土地使用权抵押案例   王某于1988年通过支付98元的征地费取得了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取得后王某在土地上建起了四层楼房,1989年,王某分别向多人借钱共40万,均以楼房为抵押。
      借款后,王某逃到国外,债权人的债务无法偿还,因此共同向法院起诉,要求将楼房拍卖,清偿债务,法院审理认为债权人的要求是合理的,遂将房屋进行拍卖,所得价款为58万,扣除各种费用后,将剩余款项按借款比例大小对各债权人进行偿还。   问题:法院的做法是否恰当?为什么?   十五、土地使用权转让及抵押案例   王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付足房款后,他拿着合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经管理部门核查,王先生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几年前已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金融机构,所以管理部门不能给王先生发放房产证。王先生找到开发商要求退赔,开发商说:“我抵押给别人的是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还是归我,所以将房屋售给你是合法的。”请问,开发商的说法是不是正确的?为什么?   十六、土地所有权案例   洪某的父亲洪某某于1938年在某市购得了空地4亩,当时,这片空地尚未开发利用,属于闲置地。
      洪家购得此处地产后,于1945年取得了土地所有权证,但并未在此建房,只修了围墙并种上了数十棵果树。解放后,出于顾虑,洪某某并未向人民政府申报,但这块土地所有权属洪家在当地是无可争议的事实。1970年以后,由于城市扩建,这块原属城郊的土地被划入城区,成为了新建城区的一部分。
      1972年,街道办事处为安置残疾人,欲建一个福利工厂,与洪某商议后,洪某同意将土地无偿借用给街道办事处使用。1981年洪某出国,并未对该土地的使用与福利工厂进行商议。后福利工厂因效益不好,无法经营。1982年,该市教育局为改善办学条件,欲利用福利厂改建教学仪器设备厂,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该土地由教学仪器设备厂使用,今后街道办事处不再负责与土地相关的任何法律事务。
      后因教学仪器厂经营不善,该土地又由教育局同意由第十七中学使用。1992年,洪某加乡探亲,发现当地房地产市场前景很好,因此提出欲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一起收回,与十七中学协商未果,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该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问题:法院该如何判决?为什么? 相关的主题文章: 深圳公明搬厂公司 三峡库区最大的移民新城—万州 深圳搬迁公司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 深圳盐田政府搬家公司 我们创造的财富哪里去了。

    万***

    2010-06-16 14:21:09

  • 2010-06-15 08:52:53
  • 要分清先后:防盗网、水电、地板、吊顶、木工等。

    s***

    2010-06-15 08:52:53

  • 2010-06-15 00:24:32
  •   家装总动员:装修是费心劳力,装修是瘦身蜕皮。装修是挑战身体极限,装修是考验心理承受。。。。。。装修之前先来了解一下家装流程吧: 
    一、了解比较选择装修公司 
    整理设想:协调统一家庭成员的想法、意见,多看资料、案例,初步确定风格。 
    编制预算:根据家庭财政状况,初步确定装修预算并打出富裕。
      确定装修及主材等可预见基础项目花费上限并严格执行之。 提示:决算超出预算10%属正常,超出30%不新鲜! 选择方式:包清工最累,包工包料最不放心,还是主材自购,其它让装饰公司搞定吧! 选择公司两种方式供参考:a 委托监理公司招投标; b 直接到家装市场寻找家装公司; 提示: 直接到家装市场寻找家装公司是通常做法,可以对家装公司和设计师能力进行直观比较;委托监理公司招投标形式尚未被市场普遍认可,监理公司信誉是一方面,其次投标公司多为公装公司涉足家装市场,品牌号召力与一些家装公司尚有差距。
      无论选择以上哪种方式,家易建议您万不可选择街头装修队,否则遗患无穷。 二、洽谈并敲定装修方案 设计方案 提出要求、绘制草图、全面沟通、实地测量、提供施工和效果图,编制提供装修预算。 提示: 1、大多数家装公司不单独收取设计费,但设计会有些循规蹈矩,形成套路。
       2、部分公司有收费设计师,如果您想张扬个性并且资金宽裕,可以请他们单独设计,不仅因为这些设计师一般均为资深设计,同时也会为您的家装进行全程监督指导。一般收费2000-3000元,尚属物有所值。 三、签订装修合同 签订合同 确定装修方案和用材,确定工程预算、确定工期,签署合同。
       提示: 1、家装公司此时提供的预算仅是可预见项目预算,而结构拆改、走管布线、石膏吊顶、灯具安装等均需阶段工程完毕后按实测计算,切记! 2、谨防家装公司在预算中多报虚报,建议工程预算不要当场确认,最好自行实地测量重新计算审核。 3、仔细阅读合同,对条文责权不清的应要求其当场明释或签定补充协议。
       4、所签订合同应为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规范的合同,签定后应由所在市场鉴定或盖章确定合法有效。 四、施工,请人或亲自监工 准备 1。 对居室进行检测——墙、地、顶的平整度和给排水管道。 2。 电、煤气畅通情况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3。
       材料准备。 4。 人员调度。确定施工人员,并明确工地负责人。 5。 工场与现场放样。展示施工图,施工制作要求。 装修公司的施工流程 1。 拆除工程 拆除:如是结构性的要办妥手续。 搬运:拆除的垃圾及废旧物资。 清理:做施工场地清扫工作。
       2。 水电煤工程 A。冷热水管的排放及供水设备的安装。 B。电源、电器、电讯、照明各线路排放,确定装暗盒位置,线箱开关插座定位安装。 C。煤气管道和煤气器具的排放安装。 3。 泥工工程 A。砌砖、隔墙、门窗 B。粉刷 C。
      晒衣架安装。 4。 金属工工程 A。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安装。 B。防盗门窗、雨棚安装。 C。晒衣架安装。 5。 木工工程 A。木制品的制作:门窗套、护墙板、顶角线、吊顶隔断、厨具、玄关等。 B。软卧家具制作(衣橱、书架橱、电视柜、鞋箱等)。
       C。铺设地板、踢脚线(板)。D。玻璃制品的镶嵌配装。 6。 饰面工程 裱糊贴墙、顶纸(布),软装饰制作。 7。 油漆工程 A。批嵌墙、顶面腻子、油漆。 B。木质制品批嵌腻子。油漆。 C。地板、踢脚线(板)油漆。 D。墙顶面粉刷乳胶漆。
       8。 安装工程 A。电器开关、插座面板安装、灯具安装。 B。门锁、门铃。 C。卫生洁具三件套及五金配件(水龙头、皂缸、毛巾架、纸盒、浴缸扶手、镜面玻璃) D。油烟脱排器、热水器、排气扇。 提示: 1、各阶段工程项目不同,重点是确认用材、关键部位现场监督、实地检查验收。
       2、严格掌握工程进度,提前选择购买主、辅材料,避免延误工期。 3、煤气、塑钢、地板等需厂家施工的项目应与装修队提前协调,确定细节方案,避免出现问题相互推委。 五、专人或亲自验收及整修 空间整体验收及整修 1。 清场,已装潢的居室逐室逐项进行清理打扫。
       2。 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需整改,再进行检验)。 3。 提供管线电路图,设备产品的保修卡。 4。 根据实际装潢工程量进行总结算,开具发票。 5。 发给装潢工程信誉工程保修卡。 提示: 不要只看大面,边边角角是关键,尤其是各种拐角、不同材质交接处。
      如果此时发现问题尚可立即解决,否则就只有等售后服务了。 六、费用结算 提示: 1、 仔细审核各种按实际测量计算的费用,按预算表重审全部费用,避免重复计算。按合同支付给装修公司费用。 2、大家要考虑到保修期的问题。先付大部分装修款。
      最好能在过了保修期后再结清所有费用。 七、保修,付清费用。 装修后服务,保修过后和装修公司结清全部费用。 七、保修,付清费用 如果装修公司承诺了售后服务,一定要注意最好保修过后再和装修公司结清全部费用。 。

    ★***

    2010-06-15 00:24:32

  • 2010-06-15 00:20:10
  • 虽然是准备简装,但还是找装修公司为好,这样对未来有保障!现在的装修公司都不是很贵的!

    y***

    2010-06-15 00:20:10

  • 2010-06-15 00:08:13
  • 工人找好了谈妥工价,材料一定要自己买。板材、电线小五金之类的市场价格相对透明;管材、地板、瓷砖水很大,可以放心大胆杀价。特别是油漆和乳胶漆这块,弄好了,一项就可以省去2、3千块。。(切记材料自己买!)
    

    佰***

    2010-06-15 00:08:13

  • 2010-06-15 00:01:25
  • 最好是自己买料,请人装修,要是给人包工包料,那人家买料就会有很多“水份”的哦,还得经常当监工

    缘***

    2010-06-15 00:01:25

  • 2010-06-14 23:56:55
  • 我刚好装修完了新房!
    一,要找熟悉人,找他们可能不会省钱,但是放心,质量有保证!
    二,别省小钱,该装的地方都要装,比方说洗手间装个水笼头。
    三,材料上买品牌的,贵是贵点,但是贪小便宜有可能吃大亏!
    四,收房时,最好跟几个业主一起收房,大家交流一下经验,有条件的请个律师收房!
    说的都是战略上的看法,具体细节以上面为标准!

    爱***

    2010-06-14 23:56:55

  • 2010-06-14 23:54:31
  • 找游击队?我也是这样的。但要找靠的住的人!你哪里的?如果在杭州我可以帮你介绍下!

    闰***

    2010-06-14 23:54:31

  • 2010-06-14 23:53:57
  • 本人是建筑公司经理,关键是要找好的施工人员和一个负责任的设计人员。

    m***

    2010-06-14 23: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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