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关印花税计算的疑惑,麻烦高手解答一下
加工承揽合同里面,如果受托方提供原材料、辅料,又收取加工费的话,那么按购货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分别计算印花税。我想请问一下,那个辅料是按购货合同计算印花税,还是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算印花税呢?税法书上仅仅只提到了原材料的计算方法,但没说明辅料的计算方法,我觉得还是和加工费一起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算印花税,但辅导书上却是把辅料和原材料一起按购货合同计算印花税,谁能说明一下呢?谢谢全部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具体规定: (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计税贴花。全部
(2)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材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材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这是出自教材书的原话。 请注意,在第一种情况(我们通常所说的假加工承揽合同)下,只提到“原材料”和“加工费金额”的处理情况;在第二种情况下(即真正的加工承揽合同)明明白白提到了“辅助材料”如何计算印花税(它是与“加工费”这个概念分开的)。
即仅仅在第二种情况下才出现“辅助材料”这个概念。至于辅助材料是否属于原材料范围,我想不是,依据为(2)中的原话清楚列出了“辅助材料”、“主要材料”、“原材料”三种。如果辅助材料是属于原材料范围,(2)中没必要单独列出“辅助材料”。 。
如果是单独的加工承揽业务合同,按万分之五, 购销合同按万分之三,具体分析一下哪个为主体确定税点全部
问了老师,说辅料按万分之三计算印花税(假加工承揽合同)全部
我去年查过一个念头很长的文件,这种情形 辅料并入原材料中计算印花税。全部
这主要看合同,如果辅料和主料在一起,应按万分之三;如果和加工费在一起,就按万分之五;如果原料、辅料、加工费没分开,就按万分之五。全部
主料辅料均按购销万分之三,加工费按加工承揽万分之五。全部
如果是假委托,那就应该按照万分之五贴花全部
答:如果你们的营业执照上是带加工的,你就可以先归集到“生产成本”科目核算,设置“产成品---代加工产品”科目,再根据代加工产品出库单,转为“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你们...详情>>
答: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而不是你实现多少业务收入来作为依据的。(但是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有的按照年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计税依据,然后再乘以税率计算得...详情>>
答: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具体规定: (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详情>>